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外宾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
兰州礼品制定机关 | |
公布日期 | 2017.05.05 |
施行日期 | 2017.05.05 |
文号 | 兰政办发〔2017〕129号 |
主题类别 | 机关工作 |
效力等级 |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
正文: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外宾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7〕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兰州市外宾接待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2017年4月6日第11次常务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5日
兰州市外宾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外宾公务接待工作,例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单位邀请外宾来访实行归口管理,市政府外事办为我市外宾来访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市级领导接待外宾工作。未经批准或授权,其他单位不得对外发出正式邀请和作出承诺。
第三条 中央、省有关部门或其他省市有关单位委托我市接待的外宾,须有邀请单位的接待计划或委托接待函电。无委托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
第二章 礼遇
第四条 外宾来访,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礼遇。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除特殊外宾外,不得使用警车开道,不得使用交通管制措施。
第五条 外宾在本市参观游览,可由主接单位少数人员陪同,一般情况下主要领导同志不必参加。赴外地参观游览,一般不安排陪同。除党宾外,出面接待外宾人员应以行政职级对等为原则。
第六条 同外宾会见、洽谈业务或外宾参观时,可备茶水或饮料招待,不备烟和其他食品。
第三章 迎送
第七条 外宾抵离我市时,安排相应职级人员出面迎送。一般外宾可由主接待单位二至三人出面迎送,有关单位不必层层参加。
第四章 会见
第八条 会见外宾应坚持职级对等原则,友好城市代表团应安排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会见,其他方面代表团应按市级领导分工安排会见。
第五章 用餐
第九条 宴请外宾应节约简朴,严禁讲排场。宴请应优先安排在主办单位内部宾馆或招待所进行,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杜绝奢侈浪费。宴请应体现我市地方特点,同时兼顾客人爱好和宗教禁忌。
第十条 宴请形式应视外宾身份、人数多少、来访性质区别对待。对党宾、国宾和其他重要外宾,可举办正式宴会或餐叙;对一般外宾或前来商谈工作、联系业务的外国客人,可采用自助餐、便餐、点菜就餐等方式;对人数较多的来访团组,可采用茶会、酒会、冷餐会等形式。
第十一条 参加宴会的我方人数应从严掌握。如外宾人数较多,应按客二主一的比例掌握。
第十二条 外宾在兰期间,包括赴县区访问期间由县区接待单位或有关单位安排的宴请在内,宴请不得超过2次。会见单位和参观单位不必设宴招待。
第十三条 中央、省有关部门或其他省市有关领导委托我市接待的外宾,除有明确要求以外,一般不安排宴请或餐叙。
第六章 住宿
第十四条 外宾住宿应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率领的外宾代表团可安排在五星级、四星级宾馆入住;司局级及以下人员率领的代表团以及其他一般外宾代表团安排在涉外宾馆入住,最高不超过五星级。
第十五条 外宾住房标准: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可安排套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
第七章 车辆
第十六条 外宾用车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5人以下乘坐商务车或小轿车,5人至10人乘坐中巴车,10人以上乘坐大巴车。外宾抵离我市时,可酌情提供行李车。在符合礼宾要求的前提下,外宾出行应当集中乘车,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数量。
第八章 礼品
第十七条 对外赠礼应节约从简,礼品应尽量选择具有地方特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或实用物品,朴素大方,不求奢华。
第十八条 对外赠礼应按赠礼方或受赠礼方级别较高一方的级别确定赠礼标准。其他人员可视情况赠送小纪念品。
第九章 接待成果
第十九条 接待工作结束后,各接待单位应将外宾重要动态、接待工作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归口管理部门,对需要跟进的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对外国文教专家、经济专家和短期工作专家的接待按中央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新出台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结束——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