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兰州市市级科技项目清理与集中验收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兰州市市级科技项目清理与集中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19.04.12
【字 号】
【施行日期】2019.04.12 兰州礼品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开展兰州市市级科技项目清理与集中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和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管理,提高市级科技项目完成率,根据《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兰科字〔2015〕80号)和《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兰科字〔2015〕82号)的有关规定,定于近期开展期满未验收市级科技项目清理与集中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6年-2018年度立项且执行期满的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和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二、验收内容
  验收清理工作以项目承担单位与兰州市科技局签订的《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任务合同书》中的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着重验收考核项目承担单位以下内容:
  (一)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关键技术研发及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专利、论文等项目预期完成情况;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新增就业、环保等主要社会指标完成情况等。
  (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项目承担单位专项经费核算、使用及管理情况、财务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自筹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等。
  三、验收方式
  此次清理验收工作按照项目支持的资金额度,分材料验收、会议验收、现场验收3类开展。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兰州科技联合服务中心共同成立清理与验收工作组开展此项工作,具体组织方式如下:
  (一)材料验收。对立项经费在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项目,以材料验收的方式进
行。材料验收由兰州科技联合服务中心负责实施,相关业务处室参与,计划处具体指导,按项目研究领域邀请专家分组开展。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供项目的工作报告、技术报告、项目经费决算表和经费使用明细,并于4月30日前向兰州科技联合服务中心提交全套验收资料,材料报送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南河路2748号2楼209室。
  (二)会议验收。对立项经费在20万以上50万以下(不含50万元)的项目,以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会议验收由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实施,相关业务处室参与,计划处具体指导,按项目研究领域邀请专家分组集中开展。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供项目的工作报告、技术报告以及财务审计报告,并准备10分钟以内的PPT进行会议汇报,会议验收地点:兰州市城关区詹家拐子89号生产力促进中心5楼516室,会议时间由生产力促进中心通知各项目承担单位。
  (三)现场验收。对立项经费在50万以上的项目,首先进行现场验收,通过现场验收的组织召开验收会议,由各业务处室自行组织,计划处参加。
  材料验收产生的的专家酬金由各项目承担单位分摊;会议验收和现场验收的专家酬金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承担。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请各相关处室、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履行项目实施和管理职责,做好本次项目的清理验收工作。
  2.各业务处室要对所管理的逾期未验收项目进行清理,督促项目推荐部门和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验收材料,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3.为维护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严肃性,此次清理与集中验收的结果将纳入科技信用体系,作为后续科技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项目承担单位不配合验收、不提交验收材料或无法提供合理原因的,将予以中止,收缴项目资金,并将相关单位及个人纳入科研失信“黑名单”管理,取消今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立项资格。
  4.参与验收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项目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索取项目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得接受各种公费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
  兰州市科技局计划处
  联系人:杨  梅          :8847961
  兰州科技联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天笑          :8279469
  兰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评估部
  联系人:刘珊珊          :4633976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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