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店卫生培训内容
烧烤店卫生培训内容
整治重点
(一)固定门店烧烤店
1、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存在超范围、超地点经营;
2、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
3、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情况;
4、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安全情况;
5、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建立了记录台账;
6、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和食品添加剂等感官性状、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清洗、消毒、保洁措施和流程是否符合要求;
8、冷藏、消毒及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是否健全;
9、畜禽肉类是否经过检疫,有无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用油、畜禽肉类、辣椒制品等行为;
10、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经过备案公示,是否使用非法添加物等法律禁止经营的食品;
11、餐厨废弃物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12、用水是否符合要求;
13、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
(二)流动烧烤摊点
1、是否经监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2、摊位与污染源直线距离是否在25米以上,有无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加工和废弃物收集设施;
3、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4、用于食品经营的工具、用具、容器、设施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5、用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配备防虫、防尘、保洁设施;
7、是否按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或者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
8、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及健康证明情况。
外场设置要求:
1.未经审批没有固定门店的露天烧烤商户不得经营。
2.门店经营者必须按经营面积铺设防渗漏地垫,保持路面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
3.所有烧烤作业及烧烤炉具均需在店内操作和摆放,并采取防烟尘措施,不得存在噪声、烟尘扰民等现象。
4.不得在人行道、绿化带等拴、挂、靠任何装饰设施和招牌。
5.允许门前摆放桌椅的街路,烧烤经营要规范摆放,设置防渗漏地垫,自觉维护店前环境卫生,不准乱倒污水、垃圾、污染路面和危害绿化,每张桌子配备一个垃圾收纳桶,垃圾不得落地,做到即产即清,收摊时将店前打扫干净并将桌椅全部清至店内,房前屋后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6.自觉履行“门前三包”义务
经营烧烤店7.各门店经营者设置店招广告风貌样式必须到海区执法局审批备案,破损、掉、污染严重的店招应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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