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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云南省分公司
车险业务承保管理规定
2015年1月
第一部分 总 则…………………………………………… 2
第二部分 车辆使用性质及适用条款规定………………… 4
第三部分 险种责任限额及其承保管控规定……………… 10
第四部分 见费出单及应收保费管理规定…..…………… 15
第五部分 异地车辆承保规定……………………………… 17
第六部分 团险业务承保规范……………………………… 20
第七部分 专管专营业务管理……………………………… 22
第八部分 2015年车险业务核保范围……………………… 24
第九部分 承保要素及实务规定…………………………… 25
第十部分 黑/灰名单业务管控……………………………… 31
车险分几种第十一部分 附 则………………………………………… 33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指导思想
车险业务发展要紧紧围绕“发展重要,盈利更重要”、“发展对标市场重要,盈利对标市场更重要”的核心导向不改变。以“对标市场图发展、确保增量市场份额第一”为工作重点,持续深化省市联动,差异化承保授权管理方式。省分公司将重点对高风险业务实施核保管控,
非高风险业务由各州市分公司根据本公司近几年来的车险发展、盈利、综合成本率、赔付率R等维度的数据,结合本地区市场竞争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差异化承保及销售费用政策,提高对标市场的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提升盈利、标准业务的自动核保率,努力实现业务发展与市场同步,盈利能力优于行业的总体目标。
二、承保政策制定原则
(一)依法合规经营
严格执行中国保监会和云南省保监局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内控规范要求,促进车险依法合规经营。
(二)效益第一,统筹兼顾
坚持效益第一不动摇,牢固树立有效益发展的经营理念,处理好发展能力与发展质量的协调关系,加快发展优质业务,不断优化业务结构,促进车险业务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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