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340.01
C 75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
DB 23/T 1496.5—××××
代替 DB/T1496.5-2012 |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第5部分: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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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稿完成日期:) |
×××× - ×× - ××发布
×××× - ×× - ××实施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要求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机械冷加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
附录B(规范性附录) 机械热加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4
附录C(规范性附录) 机械表面处理加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
附录D(规范性附录) 工装工具制造加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6
前 言
本部分依据GB/T 1.1的起草规则编写。
本部分替代DB23/T 1496.5-201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第5部分:机械制造加工人员》。
本部分与DB23/T 1496.5-201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规范引用文件”;
----修改了“附录”;
----增加了“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定义;
DB23/T 149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分为三十一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规则
——第2部分:勘测及矿物开采人员
——第3部分:金属冶炼、轧制人员
——第4部分:化工产品生产人员
——第5部分: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
——第6部分:机电产品装配人员
——第7部分:机械设备修理人员
——第8部分:电力、热力生产及辅助人员
——第9部分:电子元器件与设备制造、装配调试及维修人员
——第10部分:橡胶和塑料制品生产人员
——第11部分:纺织、针织、印染人员
——第12部分:裁剪缝纫和皮革、毛皮制品加工制作人员
——第13部分:粮油、食品、饮料生产加工及饲料生产加工人员
——第14部分:烟草及其制品加工人员
——第15部分:药品生产人员
——第16部分:木材加工、人造板生产及木材制品制作人员
——第17部分:制浆、造纸和纸制品生产加工人员
——第防辐射服如何检测18部分: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人员
——第19部分:玻璃、陶瓷、搪瓷及其制品生产加工人员
——第20部分: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第21部分:工程施工人员
——第22部分:种植业生产人员
——第23部分:林业生产及野生动植物保护人员
——第24部分:畜牧业生产人员
——第25部分:渔业生产人员
——第26部分:水利设施管理养护人员
——第27部分: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作人员
——第28部分: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人员
——第29部分: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人员
——第30部分:气体生产、处理和输送人员
——第31部分:水生产、输配和水处理人员
本部分为DB23/T 1496的第5部分。
本部分由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劳动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姜海雷、吕天玲、郭磊、张洪澎、、郭琳、李长宏。
DB23/T 1496.5—XXXX《劳动保护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第5部分: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为首次修订。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第5部分: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
1 范围
DB23/T 1496的本部分规定了机械冷加工人员、机械热加工人员、机械表面处理加工人员、工装工具制造加工人员、其他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本部分适用于机械冷加工人员、机械热加工人员、机械表面处理加工人员、工装工具制造加工人员、其他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及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51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DB23/T 1496.1 劳动保护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第1部分:通用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
从事机工件冷加工、热加工、表面处理及工装工具制造的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包括下列小类:
3.1.1 6-18-01(GBM61801)机械冷加工人员
3.1.2 6-18-02(GBM61802)机械热加工人员
3.1.3 6-18-03(GBM61803)机械表面处理加工人员
3.1.4 6-18-04(GBM61804)工装工具制造加工人员
3.1.5 6-18-99(GBM61899)其他机械制造基础加工人员
3.2
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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