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13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5篇
山东大学2013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5篇
第一篇:山东大学2013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2013年在职研究生软件工程招生简章
一、招生背景
根据教育部[2001]6号和国务院学位办[2002]9号文件精神和信息产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山东大学以自主命题、自主考试、自主划线、自主录取的方式面向全国继续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高级人才。
二、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有软件工程、项目管理、嵌入式系统、制造业信息化、电子商务与政务、数字媒体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工程、金融信息化、日文应用软件、医学图像处理等。
三、办学特
1.山东大学以自主命题、自主考试、自主划线、自主录取
2.专业灵活,按需调整
3上课安排人性化
4.学员活动,人脉拓阔
5.签订协议,不过全额退款
四、报名条件
1、综合素质较高,身体健康
2、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或本科毕业的应届生均可
五、入学考试
2013年5月25日26日在山东大学举行入学考试及面试
考试科目:英语(笔试)、数学(笔试)、专业基础(笔试)、专业综合(面试)
六、上课时间及地点
上课时间:周六日 上课地点:山东大学(济南市)
七、教学方式
山东大学知名教授,博士生导师亲自授课:互动式教学,案例生动前沿,打造优秀的学习、交流、研讨一体化平台。
八、学制、录取与学费在职研究生申报条件
1、学制:2年
2、录取:学员综合成绩达到山东大学录取分数线可被录取
3、学费:有学位者人民币36000分两次交清,报名320元
九、学位授予
依据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修满40学分,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或设计)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国家教育部认可。
注:非常适合工作经验丰富,但离开考试环境多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干部、技术骨干、军队干部、高校教职员工和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学习周期短,在职不脱产学习,最快2年可拿到硕士学位,是取得硕士学位的最佳途径。该学位经国务院学位办电子注册。对求职(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晋升、加薪、职称评定、报考博士、店铺认证等均适用。
第二篇:山东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职申请/攻读硕士学位人员未获得硕士学位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毕业论文答辩决议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起到2012年9月1日止),进修过硕士阶段主干课程5门以上且成绩合格,并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且不得跨学科报考。科研方面具体条件为:
(1)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内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至少10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5篇发表于国家级学术刊物;独立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第一作者)或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2)自然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作为主要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8篇学术论文,其中至
少有4篇被SCI、EI收录;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
(四)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有2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于复试时提交。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
(二)所有考生均需于2012年3月14日—15日进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不进行现场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2年3月17日—18日,初试科目详见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方式为笔试。
(二)复试
1.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划定复试基本要求,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山东大学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
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三)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申请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加试不少于1门专业课,部分专业对跨学科考生要求加试。
2.“思想政治理论”加试在初试时进行,其他科目加试在复试中进行。加试具体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五、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录取为定向和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人文社科类不超过40%,理工类不超过10%,医学类不超过20%。其中,药学院不超过15%,化学与化工学院不招收定向和单位委托培养考生。
(三)拟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签订培养协议书。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调档审查。不签订协议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奖(助)学金
(一)凡录取为我校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的研究生均免除学校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培养费。
(二)录取为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入校后均享受每年不低于13000元的“助研”奖学金。
(三)我校设有20余种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最高奖励金额每生10000元。
七、店铺与联合培养
(一)我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签约单位。学校将按照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条件,在2012年录取的博士生中择优推荐不少于80名公派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二)我校设立研究生海外留学基金,优秀博士生可以获得最高6万元的资助,以联合培养方式到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从事科学研究或课程学习。
八、违规处理
(一)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不允许报考,并通知考生本人所在单位。
(三)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并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
(一)所有专业均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港澳台考生无招生计划限制,录取类别为自筹经费。
(二)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第三篇:山东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一)山东大学可在194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我校2011年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二级学科)名称前凡注有“★”号的学科专业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的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指导教师姓名后标“*”的为我校兼职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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