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19年
上海市2019年招收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范围
1. 计划招收在上海市职业学校、本市高等院校(仅限上海市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有正规合同在本市各类企业工作的中国公民申请上海市研究生推免招生。
2. 招收对象报考大学(本科以上)(含部分重点院校)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留学回国人员推免入学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
二、考试科目与成绩评定
1.考\试科目要求本市大学特定专业有考试报考要求和考试内容。
2.推免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对招生对象能力的评价以学科考试分数和面试为主,具体详见招生院校报名网站。
三、报名时间
在职研究生申报条件 申报时间:2019年3月15日至5月30日
报名时间:2019年6月5日至7月1日
四、其它
1. 申报者应熟悉报考科目,认真参照本简章报名,并符合有关资格条件。
2. 报考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时,请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有关须知并能够操作申报,熟悉报考的体系结构和考试报考有关规定。若有任何疑问,可以向相应学校询问。
3. 不接受递交邮件或传真等方式报名,也不接受非正常申请人员(如违反有关法规的申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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