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求
附城中学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求
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重要依据。根据湛江市教育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工作实际,制订本规范。
一、评价工作的目标要求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发展性教育为依托,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内容为标准,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采取多元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和个性特长,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二、评价工作的机构设置
1.市教育局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我市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的培训工作,审核学校实施细则以及评定的规章制度,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申诉,纠正评定中的错误,查处违规行为。
2.各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由校长和教师、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校的评定工作。各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要向全校公示。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落实主管部门评定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或方案,制定学校评定实施细则,明确评定程序,认定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确认,对评定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3.班级要成立评定小组,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名成立,成员由班主任、任科教师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学生的自评、互评和结果的合成,接受家长的咨询。评定小组名单要向评定班级学生公布。各小组成员要熟悉和了解该班学生情况,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度。对于多数学生有异议的小组成员,学校评定委员会要做出相应调整。
三、评价体系的组成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由三部分构成,即评价层次、评价主体、评价维度。三要素缺一不可。
1.评价层次是指用什么来评价学生。主要包括常规性评价(日常评价)、主题性评价和标志性成果。
2.评价主体是指由谁来评价学生。主要包括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评价。各主体评价的权重要有所区别。
3.评价维度是指评价学生的哪些方面。目前省及潍坊市确定的评价维度有六个方面,包括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评价维度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细化或合并。
四、评价标准的制订
评价标准的制订分确定评价维度、确定考察领域、确定发展要素、制订标准细则四个步骤。
1.确定评价维度
评价维度是指从“哪些方面”出发来评价学生的素质发展。每一个维度都要反映学生素质发展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评价维度的确定要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的要求。目前我市根据省及湛江市的要求提出了六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确定了六个方面的评定内容: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为
便于考察,可将其分解为“常规性评价维度”和“主题性评价维度”内容。“常规性评价维度”主要包括“学习习惯”和“行为养成”两个方面;“主题性评价维度”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能力拓展”、“交流与合作能力”、“身心健康”和“审美表现”六个方面,标志性成果单独作为一个维度进行量化考核。
2.确定考察领域
  考察领域是指到“哪里”去看学生的素质发展,从而实施完整评价。相关学习领域与各维度关联,是维度的细化,相当于评价维度的二级指标。
3.确定发展要素
    发展要素是指以“什么”来评价学生的素质发展。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需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将评价维度具体化,形成评价的发展要素,即指标项。要科学合理的设置评价要素,评价要素太多会增加评价负担,太少又会影响评价的全面性与公正性。评价要素的设置要便于操作,内容要有针对性,要与学校教育活动密切结合,避免夸大或空洞的内容。
4.制订标准细则
各学校依据确定的评价维度,确定考察领域,制订评价发展要素评价标准细则。评价标准要分年级制订,部分指标的评价标准要随年级逐渐提高。标准的制订要因地制宜,充分体现学校文化特点,标准的内容要符合目前素质教育的要求,要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密切结合,每项指标要落实到具体活动和学生实际表现上来,充分体现可操作性,充分展现学生综合素质表现。标准一般按学年制订执行,根据学校教育实际和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修改完善。评价项目和评价标准要向全体师生和家长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执行。
五、评价的方法步骤 
评价的基本方法是“日常评价”、“期末评价”和“过程性成果评价”三种。日常评价的内容是“常规性评价维度”,主要考察学生的习惯养成。“期末评价”的主要内容是“主题性评价维度”,主要考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六个维度。“过程性成果评价”是对学生阶段内学生获得发展成果的量化评价。
1.日常评价
“日常评价”结合学校常规管理进行,实行量化累计。量化原始数据由各班级按评价标准要求进行积累,根据评价指标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以班级(组)为单位每月进行一次评定。日常评价结果汇总及等级评定由班级评定小组负责,评定分A五个一的内容是什么BC三个等级,其中A等比例不超过30%。评定前要将每位同学该月的量化成绩在班内公布,接受监督。原始记录所用表格等材料由学校(班级)根据评价标准自行设计印制。
学期结束后,按各个月的等级换算出本学期“日常评价”的总体等级,以ABCD呈现。
2.期末评价
“期末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在学期末进行。评价的形式为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社会评价等。原则上以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为主,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指标评价需要自主选择家长评价和社会评价。
⑴自评。学生本人根据自己在主题性评价维度方面的实际情况,给自己确定一个评定等级,同时写出描述性评语,并提供相关证据。评定分ABC三个等级。
⑵互评。学生本人根据自己在主题性评价维度方面的实际情况,向本班同学宣读自评报告,
同学相互之间根据平时表现、本人陈述以及所提供的证据,依据综合素质评定标准,确定互评等级。互评分ABC三个等级,A等不超过本班评定学生总数的30%。每位学生的最后等级由班级评定小组负责汇总统计。
⑶教师评价。在学生自评、互评的基础上由班主任组织任课教师进行评定。评定时以学生平时表现为依据,通过实证材料,参考学生评价结果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评定分ABC三个等级。
⑷家长评价和社会评价由各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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