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机查库法律法规
ATM机查库法律法规
一、执行查库制度规定,务必彻底。
必须坚持“查必彻底”的原则,不得以部分检查、分段检查或抽查替代查库。查库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彻底整改,不留隐患。
二、坚持突击查库,保证查库实效各层级组织或实施突击查库,保证查库工作的突击性和保密性,不得擅自通知被查支行或人员,不得泄露查库安排。
第一条查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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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行必须依照制度规定的频率、流程和要求,组织和实施查库工作,坚持查库全程亲力亲为,不得由他人代理或协助查库。
不得擅自减少查库次数,简化查库流程。支行行长(主任)、结算业务副行长的查库工作不得在同一时间进行。
三、查库全程必须在能够清晰反映查库细节的录像下进行。未能背对镜头,未能以人或物体
遮挡镜头。各级检查人员查库时,被检查人员必须对自己打印输出的查库资料文件资料予以签章确认。实物清点完毕后,查库人员应在柜员尾箱查询单签字,并记载查库结果。查毕认真填写《检查人职工或员工作记录》。查库时应坚持一柜一清,应清点完单一专柜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后再清点下一专柜;查库人员实施查库工作期间,被查人员不得离开查库现场。
《检查人职工或员工作记录》(详见附件)应由查库人员本人填写。检查时间栏按“x年x月x日x:x时至x:x时”格式记载。参加查库的所有被查人员在《检查人职工或员工作记录》受查单位名称栏签章确认。详细签章人员包括:打印输出查库资料文件资料的柜员;被检查现金、空白重要凭证、重要业务印章的保管人员;ATM查库时的密码员、加钞员、监督员等有关人员。
《检查人职工或员工作记录》中“检查内容”栏所列检查项目,“检查情形及问题”栏应分别记录检查结果。因检查项目中的现金、空白重要凭证依据尾箱查询单查库,可不再逐一填写明细,仅记载检查结果;其他检查项目应逐一、据实详尽记载。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在《检查人职工或员工作记录》中“检查情形及问题”栏详尽说明,并
在处理建议或意见栏写明问题处理要求。被检查单位按要求处理存在问题后及时登记处理结果。
支行(部)内部有权人员查库时重要业务印章的检查应以实物为准,无需在有关资料文件资料上加盖印模;外部检查人员查库留存印模时严禁加盖在查库资料文件资料空白处。
支行(部)各持有单一尾箱的倒班柜员在外部人员突击查库时对休班柜员尾箱的检查应启用备用钥匙,确保查库时账款、账实相符。配用钥匙的启用应同时登记《应急业务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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