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医务人员疫情防控补贴发放标准
为了表彰和激励四川省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的杰出贡献,四川省政府颁布了《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并规定了疫情防控补贴的发放标准。
一、对象范围
疫情防控补贴的对象为在四川省各级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从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等。
二、补贴标准疫情补助金
根据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工作强度和风险程度,分为三类进行补贴:
(一)重点人员
重点人员是指在新冠肺炎诊疗中承担重要角、冒着较大风险的医务人员,包括呼吸科、感染科、重症监护室等科室的医生、护士等。针对这些人员,将给予1000元/天的补贴,
补贴时间以实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天数为准。
(三)后勤人员
三、补贴发放和管理
补贴发放将采取网上申报和审核制度。医疗机构在收到医务人员的申请材料后,按规定审核并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定后由财政部门拨付。同时,要加强补贴发放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目标明确、资金安全,严禁挤占、截留或滥用疫情防控补贴资金。
四、总结
通过上述的疫情防控补贴发放标准,四川省向广大医务人员传递了一个信息:政府高度关注医务人员的付出和贡献,并将通过实际行动给予明确的支持和激励。希望广大医务人员倍加珍惜这份荣誉和信任,不断提升自身技术和服务水平,为人民众的健康和幸福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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