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目前,已进入寒冬,各地普遍大幅降温,根据国家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大部分地区气温有可能较常年同期偏低。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依据2022年《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制定2022年冬季“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民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积极开展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及时有效地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避免伤亡等情况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各地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合理安排街面巡查时间,组织力量在深夜、凌晨等重点时间对露宿在街头、桥洞、公园等重点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集中救助,防止其出现意外。对确实不愿入站受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衣
被等生活必需品。在救助过程中,要注意视频和录音资料保全,同时派专人盯防,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二)加强救助机构内部管理。各地要确保救助经费落实到位,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好工作队伍。要坚守24小时工作制,对求助人员热情接待、及时救助;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受助人员和机构工作人员的安全;要加强医疗救治,畅通定点医院应急救治。
(三)特殊受助人员救助工作。对流浪未成年人坚持“发现一个、救助一个、决不能冻死一个”原则,要及时发现并做好救助工作;加大站内人员和接领人员的甄别、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被冒领。对于无法核查身份的三无危重病人,加强部门协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请医疗机构提出救治意见并履行程序后予以救助。
(四)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XXX救助管理站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各项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各类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重大疫情、受助人员精神病发作、突发治安、刑事案件以及求助人员剧增等工作预案,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救助场所正常、安全运转。遇到灾害天气等突发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
疫情补助金救助范围,及时对求助的众提供应急救助,保障其基本生存权益,确保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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