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风暴下促进民营经济复苏的新视野
疫情风暴下促进民营经济复苏的新视野
作者:杨颖 陈少炼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21年第01期
       
        摘 要: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球经济,国内、国际投资、消费市场低迷,不确定性因素大增,夹缝中的民营经济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只有通过优化民营经济的营商环境才能更好地助推民营经济复苏。本文从文献角度梳理营商环境的内涵,当前营商环境研究视角,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探索。重点从政务、市场、法律与人文四大营商环境阻碍入手分析民营经济复苏面临的艰巨挑战。提出以民企为本、制定符合中国本土的民营企业营商评价体系等多手段共促民营经济复苏。
        关键词:营商环境;民营经济;复工复产
        一、背景
        随着疫情蔓延全球,经济下行风险加剧、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这给全球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冲击。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疫情已得到全面有效控制,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推进全面复工复产、提振企业信心复苏经济是我国当前面临的新的困难和挑战。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第一季度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货物进出口总额分别同比下降19%、16.1%、8.4%、6.4%。
疫情补助金        疫情“大考”,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抗风险能力较低的中小民营企业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部分小微民营企业甚至濒临破产。以制造业为例,民营企业一般处于产业链的中、低端,上游产业链某环节一旦出问题,对其造成的影响将不可估量。同时,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面临国内需求疲软、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增强等多重挑战,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疫情可能触发违约风险、金融风险等风险。
        促进企业特别是脆弱的民营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是保障民生、恢复经济的核心。为减轻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世界银行集团宣布在未来的15个月,预计将调配1600亿美元的资金帮助各国保护贫困弱势体,扶助企业,促进经济复苏。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国发改委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出台针对性减税降费政策。截至3月21日,中央累计向地方预拨付2071亿元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医疗卫生、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财力补助等方面。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有研究表明,不确定性的政策和波动的环境会使民营企业降低开工率,缩小生产投资规模[1][2]。故本文基于对我国“营商环境的建设、衡量、优化”的相关文献梳理,以一种全新的视角来审视我国营商环境建设的现状、成果及存在的不足,希望通过对文献的评述与展望,到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新思路,助力疫情背景下民营企业的复苏。
        二、国内对营商环境内涵的拓展研究
        民营企业的生存状况是营商环境的晴雨表,战“疫”之下,厘清营商环境内涵,对于准民营企业面临的痛点和难点、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国内学术界对营商环境的概念还未有统一定论,学者基于各自研究目的,从不同的角度对营商环境进行界定。世界银行集体国际金融公司在其调查项目“Doing Business”中第一次提出营商环境的相关表述,而此项目主要评估、对比各国企业面临的营商制度的优劣,进而促进企业发展,推动世界经济进步。世界银行将营商环境定义为在一个经济体内部,企业从开办、生产、销售直至“死亡”的全生命周期内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成本总和。The Donor Committee for Enterprise Development(DCED)认为营商环境是落实政府政策的行政执法体系和影
响企业运作的政策、法律、制度、规则等复杂综合体,无时无刻支配着企业活动。董彪等(2016)把营商环境定义以为商事主体从事经营行为面临的各种条件和境遇,包括政治要素、经济要素、文化要素[3]。娄成武,张国勇(2018)从区分物質硬环境与制度、经济、社会、文化软环境的视角出发,认为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所面临的政务、市场、社会、基础设施等各种要素构成的综合发展环境,一般我们研究的都是作为软环境的营商环境[4]。陈伟伟,张琦(2019)通过对营商环境与投资环境等概念的区分,指出营商环境是直接或间接影响企业生产运营的外部环境力量,包括国家内部的政治经济制度、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基础设施;和国际政治经济局势、产业环境、市场环境等[5]。
        从上述理论探讨可知,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因素和条件,涉及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涵盖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生态等方面,还包括许多全球性因素。因此,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的优化工作也是一项涉及诸多因素的系统性复杂工程,既需要政府、企业的努力,也需要社会其他各方的加入。
        三、国内当前营商环境研究视角
        目前,针对我国营商环境、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的文献数量较多,涉及经济学、管理学
、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等诸多领域。本文从研究切入视角入手,归类如下:
        (一)公共治理视角
        部分学者从新公共管理理论、政府责任及能力、政府与市场界限的讨论入手,分析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逻辑。王志荣(2018)、魏向前(2019)、于文超(2019)等认为,在营商环境的建设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政府的干预,推动“放管服”改革的提质增效,变革政府的行政管理模式,不断地简政放权,建设一个高效、便捷的服务型政府。张国勇等(2018)、娄成武等(2018)、郭燕芬等(2019)、陈华平等(2020)则认为营商环境作为一种特殊的制度性公共品,是公共治理过程的结果,需要充分发挥政府“造环境”的职能,积极承担营商环境建设的主体责任,组织、协调社会各方投入到良好的营商环境建设中来。贤(2019)、倪外(2019)认为应该平衡“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作用机制,政府和市场共同发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世行营商报告及指标体系视角
        李安渝等(2018)、洪海(2018)、李清池(2018)、曲宁(2019)通过对世界银
行发布的营商环境报告及评估指标体系研究,结合中国具体得分情况,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我国现阶段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为我国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奠定理论基础。罗秦(2017)、庞凤喜等(2018)、张景华等(2018)、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课题组(2018)、李林木等(2018)则缩小研究范围,仅解读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税收营商环境部分的内容,通过对税费总负担率、纳税时间、纳税次数和税后流程这四项指标得分情况分析,认为我国的税收营商环境还有较大的进步空间。
        (三)法制化建设视角
        佟明亮(2015)、李小奕(2018)、刘传俊(2020)基于世界银行对我国民营企业的调查数据,通过实证研究有力佐证了法制化营商环境的价值所在:认为良好的法制化环境,有助于缓解民营企业的融资约束。郑方辉等(2019)构建营商法制化指数对广东省的营商法制、执法、司法、守法进行评价,以评促建,推动我国营商法制化建设。而董彪等(2016)、袁莉(2018)、丁新正(2018)通过定性研究,阐述了我国现阶段营商环境法制化的现状、存在问题、优化路径。
        (四)经济发展视角
        部分学者通过实证研究,探讨优良的营商环境與宏微观经济发展的关系。董志强(2012)通过实证研究肯定了营商环境对经济发展的正向作用。周泽辉(2018)进一步证实地区金融发展程度与营商环境优劣的关系,此外良好的营商环境还能推动物流业(张季平,2017)、服务业的发展(江静,2017);优化企业家时间配置(魏下海等,2015)、促进企业出口(史长宽等,2013)、激发企业投资动机(王正新,2019);改善政企关系(刘军,2019)、提升企业资本配置效率(解维敏,2019)、刺激企业创新(夏后学等,2019)。
        (五)企业主观感知视角
        孙丽燕(2016)从梳理研究企业面临的营商环境文献开始,分析企业面临的营商环境状况,从企业视角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娄成武等(2018),杨继瑞等(2019)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的不足及我国营商环境评估实践分析入手,强调市场主体的主观感受,认为营商环境的评估主体应该是民营企业,须以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营商环境好坏的标准。
        (六)大数据信息技术视角
        刘佳(2018)、李艳(2019)、李根(2019)基于现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事实,通过利用大数据的信息处理优势,结合大数据云处理、大数据征信等技术手段,提倡建设智慧政务,实现充分信息共享,营造高效、便捷、透明的营商环境,有助于维护商务市场诚信,节约交易成本。
        四、我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探索
        (一)对世行营商指标体系的批判
        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在全球营商环境评估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评价指标体系的权威性不言而喻,但随着评估报告的不断发布,国际社会对报告质疑的声音也越来越多,方法论、数据采集、排名科学性等是主要争议所在[6]。结合当前我国营商环境评估现状,国内学者对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的合理性也进行了研究。杨志勇(2018)认为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评估不能充分反映中国近期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努力,一定程度上低估了中国营商环境状况[7]。娄成武,张国勇(2018)指出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有着重视私人利益、忽视集体利益的价值取向,其调查样本选择不够科学,未能考虑到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经济体的现实差异[8]。钟飞腾(2016)等认为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
指标体系只考虑了利于经济发展的微观因素,而对左右经济发展的宏观因素谈之甚少,且营商环境评估存在去制度化、反对政府监管的倾向[9]。
        (二)中国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014年,广东省佛山市最早构建了中国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包括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一级指标和48个二级指标。随后全国掀起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热潮,各省市在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辅助下,结合世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了升级版的各具区域特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上海版”、”江苏版“、”广东版“、“辽宁版”等。不少学者针对构建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也进行了探讨。王绍乐,刘中虎(2014)从税务营商环境入手,基于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公平性的原则,设计了税收法制、税收效率、纳税成本三个一级指标及31个二级指标,以广东省为例,测度了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状况[10]。杨涛(2015)基于鲁苏浙粤四省的调研数据,构建了市场环境、政策政务环境、法律环境三个一级指标,市场准入制度、融资环境等18个二级指标,对四省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分析,提出改善对策[11]。王美舒(2018)从企业营商法治问题入手,认为应围绕企业的生命周期构建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涵盖市场进入与退出、融资、劳动力获得、市场监管影响、纠纷解决
与税费缴纳六个一级指标[12]。李志军(2019)基于城市营商环境评价的目标,设计政府效率、人力资源、金融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环境、创新环境6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依据中国城市数据库数据,测度了全国的营商环境,为地方政府优化地方营商环境,吸引投资提供参考[13]。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开展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的号召,编制软环境、社会服务环境、商务成本环境等具有中国特的指标来评价我国22个城市的营商环境[14]。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以城市政商关系为重点,构建“亲”、“清”两个方面的评价体系,把政企关系、政府廉洁、政府透明等具有中国特的因素作为评价指标。全国工商联从民营企业家获得感出发,围绕要素、法治、政务、市场、创新等5个方面,构建一套极具实操性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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