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美国历届总统对内政策
二战后美国历届总统对内政策
杜鲁门:公平施政
军队复员,军事订单大批缩减,实业人数增加,房荒问题严重,通货膨胀加剧,工人罢工运动高涨。为保持经济繁荣,避免大规模失业,缓和国内矛盾,杜鲁门政府提出一系列社会改革方案。
1946年9月6日,杜鲁门第一次向国会提交内政问题的综合性咨文。后又陆续提出一些。内容包括:帮助工业尽快从军需生产调整为民用生产;为退伍军人的就业训练、大学教育、失业补助、购买农场和住宅提供资金和贷款;制定充分就业法;成立总统民权委员会。
1949年1月5日,杜鲁门在提交国会的年度咨文中正式提出“公平施政”纲领,把过去的各种建议合并起来,形成一个更广泛、更系统、更具体的计划。基本内容包括: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提高最低工资额;建造廉价公共住宅;继续维持农产品价格支持计划;推进保障民权立法;扩大联邦政府对教育的援助;保护和开发自然资源。
成效:国会1949年通过了建筑廉价公共住房和清除贫民窟的法案;1950年《公平劳动标准法》
修正案,提高工人最低工资;1950年通过有关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法案。其他改革目标,如保障民权的法律、废除塔夫脱-哈特莱法的努力、支持农业的布兰南计划等都失败。
原因:时代背景;党派分歧;个人因素。
艾森豪威尔:现代共和党主义(能动的保守主义)
走介于罗斯福新政和20年代传统共和党主义之间的“中间道路”,既要争取共和党传统的目标即削减政府开支和实行自由企业制度等,又要继续社会经济改革。表现为一系列社会经济政策上的二重性。称“能动的保守主义”。
二战后经济的繁荣使改革紧迫性削弱,新政以来国家干预造成的大政府、“大劳工”、高赤字和高税收等,又使垄断资产阶级深感不安。
新政以来美国社会全面走向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趋势是无法逆转的。
内容:(1)试图改变凯恩斯主义赤字财政政策的发展趋势,计划减少联邦预算,但无效。艾森豪威尔执政的大部分财政年度里,实行的其实是凯恩斯的赤字财政政策,联邦开支不
断攀升。(2)大规模出售战时积累的国家财产和国有企业,拒绝联邦政府修建水电站的要求,但不得不承担风险大、利润低的工程,如1954年圣劳伦斯航道法和1956年的联邦援助公路法;(3)艾森豪威尔本人早年对社会保障法持保守态度,但入主白宫后不得不从缓和阶级矛盾的政治需要和扩大有效需有的经济效应出发,支持福利改革计划,扩大保障范围,并进一步提高最低工资额。然而,在社会福利问题上,他还是希望州和地方政府甚至私人机构承担更多责任,在政策上表现出一定的保守性。
肯尼迪:新边疆
在接受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的演说中,肯尼迪提出了新边疆的口号:“不论我们是不是在寻求‘新边疆’,‘新边疆’已是既成事实……未知的科学与空间领域,未解决的和平与战争问题,尚未征服的无知与偏见的孤立地带,尚无答案的贫困与过剩的课题。”当选总统后,组织专家研究,向国会提交了总统咨文,准备了277项立法建议,形成新边疆施政纲领。内容广泛,涉及税收改革、联邦援助教育和农场主、改善老年人医疗问题、改进城市、结束种族歧视、抑制经济衰退等领域。基本是继承原有改革方案。
改革取得一些成效。1961年的《住房法》授权花费49亿美元,实施为期4年的地方城市改
造计划。同年通过提高最低工资的法律,将最低工资从每小时1美元提高到每小时1.25美元。1961年的《萧条地区重新开发法》和1962年的《人力开发和训练法》为新兴工业和“萧条地区”重新培训工人,帮助因自动化而受到失业威胁的工人。1962年通过一系列刺激经济发展的法案,如《贸易扩大法》和加速折旧、延期纳税和投资税优惠等。
南方民主党人与共和党人结成保守主义联盟,阻碍改革立法。联邦援助教育计划、给老年人提供医疗的计划、援助失业青年和流动劳工等法案都未能通过。肯尼迪提出《民权法案》,遇刺前仍未通过,普遍减税法案也未通过。
特纳:《边疆在美国历史上的重要性》
约翰逊:伟大社会
约翰逊继续执行肯尼迪的“新边疆”改革计划,声称要使美国走向“一个伟大的社会”。“伟大社会”因此成为约翰逊内政标志。
利用肯尼迪死后的声望和本人的努力,约翰逊使肯尼迪遗留的52项立法提案的大部分(45项)获得通过,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减税法和民权法。
1965年1月,约翰逊又在国情咨文中提出“伟大社会”立法计划,要求国会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住房、消除贫困和民权等领域采取广泛的立法行动。约翰逊的“伟大社会”计划取得很大成功,通过《中小学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医疗保险法》、《选举权法》、《住房和城市发展法》等一系列法律。但是,“伟大社会”在立法上的成功并不等于“伟大社会”目标的实现。1966年后,因中期选举中保守派联盟重新抬头,“伟大社会”在立法上也由盛而衰。
尼克松:“新经济政策”与“新联邦主义”
尼克松上台时,通货膨胀严重,他的经济顾问认为这是由“伟大社会”的庞大开支造成的。尼克松政府于是采取共和党传统的保守政策,如削减联邦开支,紧缩货币和信贷。但造成经济急剧下滑,失业人数增加,出现通货膨胀和经济衰退并发的“滞涨”现象。1971年1月,不得已重拾凯恩斯主义,实行赤字财政。同时他又把通货膨胀归咎于工人工资过高,把经济衰退归咎于国外的竞争。为此,尼克松在1971年8月向全国宣布实行新经济政策,主要内容为:冻结工资、物价、房租和红利90天,要求国会削减联邦开支,停止外国中央银行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对进口商品增收10%的附加税。新经济政策在1972年上半年造成暂时的经济回升,但没能从根本上解决滞涨问题。
 尼克松还把美国面临的问题归咎为联邦权利的过分集中,因此提出了“还权于州”、“还政于民”的“新联邦主义”政策。主要措施是岁入分享。1972年10月,尼克松签署《分享岁入法》,计划在5年内由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分享300亿美元的联邦岁入,目的是限制联邦权力,扩大州和地方政府的职权和干预经济的作用,将国家干预经济的部分责任转移到州和地方政府,降低或减少联邦政府财政赤字,借以克服“滞涨”型危机。但效果不大,在解决新政式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带来的政府间关系失调的问题上,未取得多大进展。
美国总统要求竞争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合作联邦主义, 新联邦主义
第一条第八款
  国会有权:
  〔一〕规定并征收直接税、间接税、关税与国产税,以偿付国债和规划合众国共同防务与公共福利,但所征各种税收、关税与国产税应全国统一;
  〔二〕以合众国之信用借款;
  〔三〕管理同外国的、各州之间的和同各印第安部落的贸易;
  〔四〕制定合众国全国统一的归化条例和破产法;
  〔五〕铸造货币,厘定本国货币和外国货币的价值,并确定度量衡的标准;
  〔六〕规定有关伪造合众国证券和通行货币的惩罚条例;
  〔七〕设立邮政局和修建邮政道路;
  〔八〕保障著作家和发明家对各自著作和发明在一定期限内的专有权利,以促进科学和实用技艺之进步;
  〔九〕设立最高法院之下的各级法院;
  〔十〕界定和惩罚海盗罪和在公海上所犯的重罪以及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
  〔十一〕宣战,颁发捕获敌船许可状,制定关于陆上和水上俘获物的条例;
  〔十二〕招募陆军并供给军需,但此项用途的拨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十三〕建立和维持一支海军;
  〔十四〕制定统辖和管理陆海军的条例;
  〔十五〕规定征召民兵,以执行联邦法律、镇压叛乱和击退入侵;
  〔十六〕规定民兵的组织、装备和纪律,规定用来为合众国服役的那些民兵的统辖事宜,但民兵军官的任命和按国会规定纪律训练民兵的权力,由各州保留;
  〔十七〕对于由某些州让与合众国、经国会接受而成为合众国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不得超过10平方英里),在一切事项中都行使专有立法权;对于经州议会同意,由合众国在该州购买的用于建造要塞、弹药库、兵工厂、船场和其他必要建筑物的一切地方,亦行使同样的权力;
  〔十八〕制定为执行上述各项权力和由本宪法授予合众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官员的一切其他权力所必要而适当的各项法律。
   第十条修正案〔1804〕
  本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保留给各州行使,或保留给人民行使之。
1887年《州际贸易法》和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联邦政府开始插手经济领域。罗斯福新政、公平施政、新边疆、伟大社会
民主党、共和党对内政策的特点
对外政策
杜鲁门:杜鲁门主义,第四点计划,军援法
杜鲁门主义:希腊、土耳其问题;乔治•凯南8000字电报。1947年3月12日,杜鲁门在国会发表咨文,宣称希腊遭到恐怖主义活动的威胁,一旦希腊作为独立国家陨落,将危及土耳其和整个中东地区,并给欧洲乃至世界带来灾难。呼吁国会出资援助希腊和土耳其,并要求选派文职和军事人员前往增援。杜鲁门在解释咨文时说,“这就是美国对共产主义暴君扩张浪潮的回答”,“是向全世界说明,美国在这个新的极权主义的挑战面前的立场”,“这是美国外交政策的转折点,它现在宣布,不论什么地方,不论直接或间接侵略威胁了和平,都
与美国的安全有关。”杜鲁门的这项政策声明很快便被称之为“杜鲁门主义”。
第四点计划:1949年1月20日,杜鲁门在就职演说中提出了美国外交方面的四点原则:(1)支持联合国;(2)继续推行世界经济复兴计划(马歇尔计划);(3)加强与爱好自由国家的合作,反对侵略威胁;(4)技术援助不发达地区。前三点都是美国战后已经或正在推行的措施,而第四点是新提出来,后来称“第四点计划”。起初国会没采取行动。1949年6月24日,杜鲁门为推行该计划向国会提交一份特别咨文,要求迅速采取行动。他说,亚非拉地区的人民已经骚动和苏醒,如果美国不支持和援助他们,他们就会落入“同人类自由敌对的哲学控制之下”。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使杜鲁门认为推行第四点计划刻不容缓。1950年6月5日,美国国会通过“对外经济援助法案”,第四点计划列入该法案的第四节“国际开发法案”。杜鲁门当天签署生效。“国际开发法案”规定:美国的政策是,援助经济不发达地区各国人民开发本国资源和改善当地劳动、生活状况,其办法是鼓励交换技术知识和技能,向这些国家输出资本。法案强调要把私人投资和技术援助结合起来,鼓励私人对外投资,并保证私人投资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军援法:即“共同防御援助法”。杜鲁门于1949年10月6日正式签署。根据该法案,美国拨款
13.14亿美元,为期一年,其中10亿用于援助北约国家。该法案作为向西欧提供经济援助的马歇尔计划的重要补充,把美国的外交与军事进一步紧密结合起来,从而使北约能够发挥实际作用。
艾森豪威尔:艾森豪威尔主义。
为取代英法传统殖民势力,抵制苏联对中东的渗透,进而独霸中东,艾森豪威尔政府提出新的中东政策。1957年1月5日,艾森豪威尔向国会提出关于“中东政策”的特别咨文,并提交中东决议案。该决议案经国会批准后,于3月9日由总统签署。这个以侵略和独霸中东为目的的政策被称为“艾森豪威尔主义”,有时也被称作“填补力量真空主义”。
肯尼迪:和平战略
美国总统肯尼迪针对美苏问题以及国内外形势提出的重要战略:既加强军事实力,又要利用经济和政治工具。“一手抓剑,一手抓橄榄枝”。实质上是在实力基础上灵活运用文武两手称霸世界的全球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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