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编和非在编你都了解吗?
教师在编和⾮在编你都了解吗?
1、编制和⾮编的区别
(1)有编制可以调动,有相应的职称⼯资并可以晋升,退休后享受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
教师编制报考条件(2)⽆编制的学校教师往往属于临聘⼈员,⽆法晋升,⽆法调动,即你只属于某⼀学校临聘⼈员(俗称代课⽼师),往往也⽆职称,更⽆职称⼯资(⾮在编教师,有职称也⽆法聘任),退休后的待遇按照与当初所在单位签订的合同处理。
2、编制教师的优势
(1)教师的编制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作待遇。
(2)、有编制的教师⼯资组成由基本⼯资、津补贴、职称⼯资等组成。职称⼯资可以随着职称升⾼⽽升⾼,⼯龄增加,⼯资也增加。⽆编制⼈员⼯资固定,在职称晋升和⼯龄⽅⾯,⼀般⽆法保证。近⼏年虽然在改⾰,但实际操作中仍然与在编⽼师存在很⼤差异。
(3),有编制的教师⼯作更有保障,更稳定,可以调动。
(4)有编制教师可以做任课⽼师、班主任、⾏政⼈员。⽆编制教师最多可以当任课⽼师,其他没有机会。
3、编外教师能否评定职称
两者原则上是没有关系的,⾮教师编制也能评教师职称。但是每⼀所学校都会考虑到职称评定时的名额问题,所以在评定的时候名额不紧张还好说,否则很少考虑编外⼈员,也就是说编外教师评职称⽐较困难。
4、聘⽤制教师
关于聘⽤制教师,它属于编外教师,不同于在编教师,⼀般是⽤⼈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聘⽤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前,多数聘⽤制教师都能享受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同等⼯资、福利等待遇。⼀般在招聘简章中也会表明,如果实在在简章中没有发现此类字眼,可以拨打当代教育局的进⾏咨询。
(1)管理。聘⽤制教师实⾏⼈事代管。区党⼯委组织部、区教育局负责聘⽤制教师⼈事关系、⼈事档案、社会保险等⼈事代理⼿续。⽤⼈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聘⽤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的权利义务。聘⽤制教师实⾏试⽤期和服务期制度,试⽤期⼀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不合格
的解除聘⽤;最低服务期三年,试⽤期计⼊服务期。服务期满,如⽤⼈学校岗位继续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办理续聘⼿续;服务期内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合同。服务期内可以参加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编教师的招聘考试,参加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的,需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报考。
(2)待遇。聘⽤制教师享受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同等⼯资、福利等待遇,缴纳事业单位养⽼保险、职业年⾦和住房公积⾦等。聘⽤制教师根据相关政策参与学校职称评聘、考核奖惩、培训等。
(3)考核。聘⽤制教师与在编教师执⾏统⼀的考核程序、标准和要求。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备案,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评先树优、⼯资待遇的依据。
(4)解聘。聘⽤制教师解除或者终⽌聘任,由⽤⼈学校出具解除或者终⽌聘⽤证明,经党⼯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解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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