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如何科学命题
教师如何科学命题
命题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检验教学效果,改进教学的信息来源之一,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命题是教育测量的重要环节,是决定测试成败的关键。命题的动向直接制约着教学的发展方向,影响着学习努力的侧重点,因此,我们要正确把握命题原则,熟悉各种题型的特点,使题目的编制更加科学合理。
若按应答的方式及判分手段的性质分类,试题可以分作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两大类。
主观性试题是指应试者在解答问题时,可以自由组织答案,评分者对给分标准难以做到完全客观一致,需要借助主观判断确定,易受主观因素影响。
客观性试题是因评分客观而得名,这种试题一般由主试通过试题把答案的形式提供给被试,格式固定,因之给分标准易于掌握,评分可以完全克服主观因素影响。
一、命题原则
试题虽然种类繁多,特点各异,编制的具体要求和技巧也不尽相同,但是,在编制试题的过程中,都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
试题必须保证内容的正确性,不能出现知识性的错误,不能与所学的概念、原理、法则相悖,否则将有碍于考生正确概念的形成,不利于对有关原理和规律的掌握和理解。
2.明确性原则
不但要求在不泄漏解题依据和思路的前提下,尽量使题目语意清楚,文句简明扼要,避免使用艰深字词,而且要求答案明确合理,不致引起争议。
3.全面性原则
试题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测试目的,全面反映测试的要求,以期圆满完成预定任务。覆盖面既要大,又要突出重点,保证试题在所测内容上具有代表性,力求做到各个部分的比例适当。
4.整体性原则
(1)要根据测试要求从整体上恰当确定试题的份量,不能凭借个人的兴趣爱好和主观想象编题组卷。测试应以目标为准绳命题,使整个试卷能够准确考查考生达标情况。
(2)不同的能力水平,需要不同层次的试题来考查,应该从总体上分析试卷的考查功能,而不能要求每一道题都要达到同一功能的指标。
(3) 除在内容安排和整体功能上有良好的特性外,在试题的布局方面,要求试卷要有一个好的结构,应当掌握由浅入深的原则,起点低终点高,有一定梯度。
5.独立性原则
各个试题必须彼此独立,不可相互牵连。一方面要求在一个题目中考查的内容,其他题目不应重复考查。另一方面,题目之间不可相互暗示,一个题目要求解决的问题,如果在另一个题目原文中提供了线索,将影响测试效果。
6.合理性原则
在编制试题的同时,应当合理的制定评分标准,力求使评分简便、准确,有效的排除无关因素干扰,而且在分数的分配、给分的标准方面务求科学合理。对主观性试题要分步定分,对客观性试题中的四选多的选择题应慎重确定给分标准。笼统采取有一点小错,全部扣光的做法是不足取的。
二、拟定编题计划
命题是一项严肃慎重而又复杂细微的工作,需要科学设计,周密安排,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以免命题时东拼西凑,敷衍塞责,影响试题质量。
拟定编题计划,又称设计试卷蓝图。它是测试大纲在命题环节的具体化,因为大纲只是对测试的内容、范围、题量、题型、试卷结构、时限等,作一些原则上的规定,只能视为一项系统工程的总体方案,为测试提供了依据,但对于编制试题还必须有具体翔实的施工蓝图,方能起到具体的指导作用。
编题计划一般是通过“双向细目表”来体现的。包括两个维度:一是能力层次;二是具体学科的知识内容结构。在此基础上,合理地确定考查的各知识点在能力层次上的具体要求,以及它们在整个试卷中所占比重和采用的题型等。可见,制定编题计划要解决三个问题:
1.确定能力水平层次
能力水平反映了测试中能力因素参与程度,体现了在能力方面的要求。教师编制报考条件
2.列出知识内容
“双向细目表”中知识维度反映了测试对知识内容及范围的要求,以保证试卷对考查知识的覆盖面。在编制“双向细目表”排布知识时,应将各单项的细小的知识点合并归类,组成大的知识块,如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基本技能等。知识块所包含的知识点的多少,应视测试所涉及的范围相对大小而定。
3.排列各部分所占比例
在确定测试的能力水平和各知识点的基础上,安排各个方面相应的比例是一件细致而又重要的工作。可以分为三步进行:
第一步 纵向设计
根据考试大纲要求,参照各部分知识在学习中所用的时间,以及对掌握其他知识的影响和
应用价值等因素,确定研究测查的知识在整个测试的知识范围内的相对地位和重要程度,确定各部分知识所占比重。
第二步 横向设计
进行横向设计,应先了解各组知识在不同能力水平中的具体要求,从而决定相应的比例。根据测试的性质和特点,应先对照大纲的规定,根据测试要求加以确定,这样,在“双向细目表”中间的各空格中,根据需要,填上了各知识内容应达到的层次要求。
第三步 汇总与调整
各部分知识在能力水平的不同层次的相应比例确定之后,应该按列即“知识”、“领会”……等各层次进行汇总,依据汇总情况,分析整个测试蓝图在能力水平方面的要求,是否符合测试目的、测试大纲要求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
三、编制方法
根据测试双向细目表情况分析,我们就可以着手进行各种命题的编制。
(一)主观性试题的编制
编制主观性试题中的自由应答试题时,应当注意:为测量较高层次的能力水平,必须加强试题的综合性,要给考生提供展现才华的有利条件,同时要突出重点内容,要出“活题”,还要制定出明细合理的评分标准(包括参考答案和给分办法和说明)。
另外,主观性试题中的部分限制性题目,是一种介于主观题和客观题之间的一类问题,编制时还应当做到:
第一,对限制的要求应尽量明确,让考生清楚了解命题者的用意。可以利用“简述”、“简要说明”、“解释名词”等对解答的形式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小处着手,大处着眼。虽然简答题等部分限制型题目在试卷中是以“小题”的形式呈现的,但是它所考核的内容却并非次要的,命题时应着眼于重点知识,要注意考生易于在理解上出现偏差的地方,要抓住关键问题进行考查;
第三,填空题留空要恰当,空白所要填写的应是关键的词语,同时,要让考生明确题目的含义。其答案要确切、简短,最好是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尽量避免对偶形式的问题,填空
所留空白的长短不应对考生有所启发,以避免向考生提供不必要的答题线索。
(二)客观性试题的编制
1.编制选择题
客观题以选择题应用最为广泛。在结构上包括题干和选择项两个部分。题干是由问句或陈述句所构成,这种陈述句可以是完整的,也可以是不完整的;选择项,或称选择枝、备选答案,它由正确答案和错误答案所组成,其中正确答案称为正确项,错误答案称为干扰项。一个题目中的选择项一般有3~5个。几个选择项称几重选择题,例如有四个选择题就称为四重选择题。一般情况下,选择项中只有一个正确项,其余是干扰项,这种选择题称作单项选择题,简称单选题。如果选择项中不只一个正确项,称为多形选择题,或称复选题。
除应当遵循一般的编制原则外,在编制选择题时,还应注意:题干要尽量精炼、准确、清楚,应避免与正确项使用相同的修饰词语,与每一个选择项搭配时都应在逻辑上、形式上、语气上完好无缺,不出破绽;干扰项要有迷惑性;选择项叙述的详略长短,不应成为
考生选择答案的暗示因素,同一个题目的选择项排列时应按同一原则、同一逻辑顺序、同一规律和方向进行,同一个选择题的选择项在形式上应该协调一致。
四、中考试题的命题趋向
围绕实践、创新培养学生个性是素质教育的核心,中考是一个导向性很强的工作,如何能通过中考来考出学生的个性,并引导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是中考命题工作者应该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通过设定中考试题内容的“五化”就可以达到这样的目的。
●呼唤试题暗示化
利用考题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心理暗示”,消除学生精神上的焦虑感。如把一些看似朴实平凡实则是命题者独具匠心的句子放到问题当中,或者默写时考有激励性、放松性的句子,这样一来,当学生默读此题时,潜意识中会产生一种积极的心理,从正面信息中去努力追寻心理放松的感觉。
●呼唤试题情境化
在命题时,我们还可以利用考题创设有利于学生思考的情境,让学生自然地将平日学习和考试联系起来,拓展学生视野,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轻松起来。如设计一些句子,让考生能从这些句子中到认真阅读、仔细答题的精神支点,并能从中深受启发,于考试中突破消极个性,发展积极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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