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学入学政策
成都小学入学条件成都小学入学政策
    1、招生原则:就近入学,划片招生。 2、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 3、确认学位: 2012年7月31日前,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就读小学一年级”) 4、入学准备:提供父母身份证和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若适龄儿童属集体户,需出示父母及适龄儿童的集体户口簿。 5、特殊情况处理:“五类人员”子女就读须经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后方可入学。 5、分类指导:( 1)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入学,父母双方或一方须取得成都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含一年);( 2)成都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其父母在我市连续工作和生活一年以上(含一年);( 3)台商子女入学,台湾籍学生其父亲或母亲在我市投资或者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其他条件参照本地学生执行;( 4)部队随军子女入学,其父亲或母亲驻蓉部队连续工作和生活一年以上(含一年),并已随军在成都落户,符合军人安置条件的转业复员军人,由驻蓉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随军证明。 6、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按以下要求办理:( 1)因公共服务导致户籍发生变化,属地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的,可凭成都市居住证、社保或纳税凭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就读小学一年级”);属地为成华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新都区的,可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就读小学一年级”);
属地为温江区、郫县、都江堰市、双流县的,到所属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登记(“就读小学一年级”)。( 2)因购房户籍发生变化,属地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的,凭购房合同、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就读小学一年级”);属地为成华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新都区的,凭购房合同、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就读小学一年级”);属地为温江区、郫县、都江堰市、双流县的,凭购房合同、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就读小学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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