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名牌产品认定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名牌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认定原则、申报要求、认定程序、认定内容、认定指标及分值、计分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名牌产品认定,也可作为深圳名牌产品培育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认证机构排名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0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深圳名牌产品shenzhen top brand products
由深圳市内的组织生产或提供,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深圳市辖区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顾客满意度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附加值高,并由第三方品牌认定机构认定通过的产品。
4 认定原则
深圳名牌产品认定应遵守以下原则:
a)有利于促进深圳经济社会发展;
b)科学、公正、公平和公开;
c)以事实和客观证据为依据;
d)以消费者认可和市场竞争力为基础;
e)组织自愿申报;
f)动态认定;
g)择优遴选。
5 申报要求
申报深圳名牌产品及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a)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
b)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三年以上;
c)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商标,申报企业为商标的注册人,商标范围涵盖申报产品;
d)申报企业法人代表应做出守法声明并对其所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e)列入行政许可要求的,应取得许可资格;
f)申报产品连续生产三年以上,且近三年申报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在各级质量监督检查中均为
合格;
g)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h)申报企业具有行业领先的生产技术条件、工艺装备及检测能力;
i)申报产品市场占有率、市内纳税总额、品牌知名度居市内同类产品前列(以税务部门等政府部
门出具的证明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依据);
j)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顾客满意度高。
6 认定程序
深圳名牌产品认定程序主要包括确定认定产品行业(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确定纳税要求和产品质量指标、企业申报、资格审核及申报数据公示、确定并实施现场审查、用户满意度调查、认定专家组评审、审议确定初审名单、初选名单社会公示、批准发布。
7 认定内容
质量水平
质量水平包括:
——实物质量水平;
——检测能力;
——标准化水平;
——管理体系建设;
——先进质量管理制度、方法和工具的使用和推广;
——质量保证人员。
品牌水平
品牌发展包括:
——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
——名牌产品;
—
—国家、省、市质量奖项。
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包括:
——专利情况;
——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示范实验室;
——高新技术企业;
——科学技术奖励;
——院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市场水平
市场水平包括:
——企业规模增长;
——市场占有率;
——顾客满意度;
——社会责任;
——市场信用。
效益水平
效益水平包括:
——成本费用利税率;
—
—企业纳税状况;
——总资产贡献率。
8 认定计分
总分数及分配
认定总分为1000分,其中:
质量水平400分,品牌水平200分,技术创新200分,市场水平125,效益水平75分。多项累加计分。具体认定指标及分值可参见附录A。
计分方法
8.2.1 概述
认定采用人工计分,认定指标分为客观、主观两类。客观指标分值经计算后排序;主观指标分值由专家审核评分后给出。客观、主观分值相加得出总分。
8.2.2 客观指标
单项积分按照连续认定当年之前三年加权评分的办法进行,如:第n年认定,则第(n-3)年加权系数为0.2,第(n-2)年加权系数为0.3,第(n-1)年加权系数为0.5。
对于需排序计分的客观指标采用以下方法记分:
a)同一产品目录有十个及十个以内申报产品时,第一名为满分,以10%依次等差递减;
b)同一产品目录有十个以上申报产品时,第一名为满分,以“该项满分/申报产品总数”为等差
依次递减。
具体计算公式采用公式(1):
y=[Y-d×(N n-3-1)]×0.2+[Y-d×(N n-2-1)]×0.3+[Y-d×(N n-1-1)]×0.5 (1)
式中:
y——排名得分;
Y——该项满分;
N n-3——第(n-3)年名次;
N n-2——第(n-2)年名次;
N n-1——第(n-1)年名次;
d——等差。
计算公式中d按以下方法确定:
a) 当同一产品目录有十个及十个以内申报产品时,d=该项满分/10;
b) 当同一产品目录有十个以上申报产品时,d=该项满分/申报产品总数。
8.2.3 主观指标
由认定专家组依据申报材料中的有效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并根据行业特征及产品特点予以认定。
对同一申报产品,应有两名以上专家独立对其主观指标进行打分,以平均分作为各项指标得分。若存在争议应提交其所在专家组讨论决定。
附录A
(规范性)
深圳市名牌产品认定指标及分值深圳市名牌产品认定指标及分值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A.1深圳市名牌产品认定指标及分值
表A.1 深圳市名牌产品认定指标及分值(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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