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6.11
【字 号】宛政办〔2015〕60号
【施行日期】2015.06.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教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宛政办〔2015〕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
 
南阳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宛发〔2014〕29号),设立南阳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职责。
  2.取消教育类网站和网校备案前置审批职责。
  3.取消教育类网站和网校备案年度审核职责。
  4.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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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下放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将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工作下放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三)承接的职责
  1.中等学校招生计划核定。
  2.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机构)办学许可证年检。
  3.承接省下放到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1.加强对教育综合改革管理的职责。
  2.加强教育督导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基建投资的意见;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职业指导工作。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局属大中专学校的党建工作;管理授权范围内的高等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拟订市属中专、高中招生计划,落实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法,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及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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