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救灾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救灾物资仓库管理制度「篇一」
一、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喷淋系统的正确操作。
二、工作人员要树立防火、防盗意识,做好日常防范工作。每月要对储备仓库的消防器材及喷淋消防系统、通风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人员离开时,要锁好门窗。
三、除在仓库内使用防潮、通风、办公电脑等必要的电器外,严禁在仓库内使用其他电器等。
四、严禁在库区内吸烟或将火种带入库房,进入仓库大门即为禁火区,严禁将易燃易爆及强酸强碱等危险品、腐蚀物品带入库内。
五、库存物品摆放高度严禁超过消防喷淋系统,库内要留有消防通道。
六、当遇储备仓库发生火灾时,按照谁发现谁报警应急处置原则,立即组织现场扑救并报告
县民政局及救灾救济股有关领导,要做好现场保护,防止物资丢失。
七、仓管员应对入库的物品应当开包(箱)进行检查,确定安全无隐患后,方可登记入库。
救灾物资仓库管理制度「篇二」
一、物资到库时,保管员必须凭已签字的货单和质量检验单按品种规格办理手续入库。
二、保管员收到入库通知单后,按验收单的内容和要求,逐项检查清点物资,如与验收单相符则予以入库。如发现单据手续不全、品种和规格不符、数量有差错、包装破损影响质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三、物资入库后,保管员要妥善保管、建立账册、分类存放,做到标志醒目、堆放整齐、库容整齐、道路畅通。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预防各种事故发生。
四、入库验收及台账应写明日期、序号、单价、金额来源。
五、运送货物时必须做到轻拿、轻放、文明装卸。物资入库后必须及时上架堆放。
六、仓库保管必须严格遵守各类物资的领发料及退库手续,对库内物资定期盘点,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七、对有时效期限的物资和材料应在库存报表备注栏中注明有效期,同时对期限临近的物资及材料应优先发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八、严禁带火种进库,无关人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入内。
九、库内电器线路和防护设备应保持完好状态,仓库保管员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严防失窃和火灾事故发生。
十、发生物资被窃被盗,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于玩忽职守而导致的案件事故和霉烂变质等产生后果的按责任赔偿有关规定实行赔偿。
救灾物资仓库管理制度「篇三」
应急物资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 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自然灾害类、安全事故灾难类、卫生类、应急抢险类及其它。
二、 应急物资储备定额由区卫生局应急办根据实际应急需要确定。
三、 防保科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
四、 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
五、 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
六、 应急物资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采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
七、总务处要加强对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救灾物资仓库管理制度「篇四」
切实加强救灾储备物资的使用管理,确保救灾物资安全高效运行,使救灾储备物资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紧急救灾能力,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结合本市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储备物资
1、本级通过政府采购的各类救灾物资。
2、省、市民政部门调拨下发的救灾物资。
3、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物资。
二、仓库管理
救灾储备物资实行定点储存、专项管理、无偿使用的'原则,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向灾民收取任何费用。
设仓库保管员1名,专职负责救灾仓库的管理及各类物资的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盘点以及物资的出入库明细登记工作,市民政局主管领导监督把关。
为什么现在要储备物资仓库物资的`出(入)库要及时记账、凭证齐全、手续完备,定期对仓库物资重点清查,做到账物相符。
合理安排仓库物资存放次序,按新、旧种类分区,搬运入库时应先内后外,先下后上,出库对应先外后内,先上后下,不得抛掷。做到离墙、离地,防止受潮霉变,要及时清扫整理仓库,保持整洁,搞好仓库管理工作,做好清洁卫生,保持良好的通风、避光,防止鼠虫,做好防火、防潮、防盗、防破坏工作,确保库房物资安全。
严格岗位责任制,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三、入库管理
1、各种捐赠及救灾物品在未办理入库手续前不得入库。
2、仓库物资需入库时,须填写单位开具的《物资放库单》,仓库管理人员按单上所列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点收,清点无误后仓库保管员和经办人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将物资入库。
3、无入库单或入库单与实物不符时,不能办理入库手续,须重新核查。
4、仓库管理员在物品入库后要及时登记入账,确保账物一致。
四、出库管理
1、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物资一律不得出库。
2、物资出库须填写《物资领据》,根据领据单上所列物资的时间、名称、数量、规格等内容,仓库保管员会同经办人逐一进行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接收单位人员在《物资领据单》上签字(盖章)确认,然后发放装运。
3、《物资领据》由仓库保管员保存备案。
4、物资出库后要及时销账、登记,及时结算各类物资的库存数年,确保账物一致。
五、盘点清查
1、每个季度末,仓库保管员都要对仓库的物资进行盘点清查,发现仓库物资盘亏、毁损、报废的,仓库保管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向主管领导报告,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
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账物相等。
六、物资回收
在救灾储备物资使用结束后,应当对可回收利用的救灾物资及时进行回收、清洗、消毒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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