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暴力伤医行为的法律规制
一、绪论
(一)选题依据
近年来,我国暴力伤医案件屡禁不止,暴力程度日益加剧,不仅给医护人员带来了极大的损失,而且还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尽管目前的法律尚未明确规定,但当医务人员遭受暴力伤害时,我们可以从中汲取教训,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范这种伤害。例如,检察机关可以依据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来提起公诉,司法机关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来审结这些案件,但这些措施都无法彻底消除暴力伤害所带来的社会危害,也无法让这种伤害行为得到应有的震慑。由于刑事立法的欠缺,造成了当前的状况,而这种状况的产生源于众多因素。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上,研究暴力伤医罪的必要性显而易见。
(二)研究意义
为了有效地控制暴力伤害,我们必须努力构建一种和睦友好的医患关系:医务人员要恪尽职责,不断提升自身技术,并且给予病人最细致周到的照顾;患者应该对医疗机构表示尊敬,并对其提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表示信赖和支持,在遇到问题时进行合理沟通;医院应当不断改进和完善其管理和服务体系,培养优秀的医疗技术人才,推动医德医风的持续改善,以及营造一个和谐、高效的医患关系;政府采取了全面的措施,包括制定政策、完善法律、加强教育投入、推动经济发展,以及不断推动医疗行业的创新,为人民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二、暴力伤医行为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现状:
2.1侵害主体集中且人格特质明显
在受害者中,60%是由其亲友所致,30%是由其自身所致,"职业医闹"则占据10%。此外,施暴者的性格特点显而易见:自负、易怒,并且对效果抱有极大的期待[5]。据估计,近三分之一的施暴者患有精神疾病,而近四分之一的人性格孤僻、偏执[6]。在这些受访者中,有超过七成的家庭处于极度贫困的状态,其中有大约60 %的家庭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而且还有许多失业或下岗的人[6]。
"医院工作场所暴力"》的界定表明,暴力伤医是一种危及医护人员的行为,它可能会导致他们的安全、幸福感或健康状况的恶化[2-3],这种行为可能会损害他们的权益,因此,应当
中国杀人排行榜加强对"医院工作场所暴力"的监管,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根据"私力救济"的规定,暴力伤害他人已经成为一种严重的犯罪,它不仅加剧了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而且在当前中国,这种情况正在不断恶化,具体表现在:[4]。
2.2侵害地点相对集中
根据最新调查结果,暴力侵害事件在医院住院部、诊区、办公区、收费处、分诊台等地区普遍存在[6],而且伤害程度也不容小觑。
2.3侵害形式呈多样化
暴力伤医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不仅涉及到语言暴力、肢体暴力,还包括雇佣社会黑恶势力或使用器械进行刺伤、杀害医务人员等[8],这些行为对医务工作者构成了极大的威胁[7],严重影响了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成因:
(一)立法上,法律制度不健全
法律是一种政府的权威性文件,它旨在确立和执行社会的基本准则,并以此来维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随着当今社会的发展,以道德为基础的调节和规范医患关系的做法已经难以实施,而且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使得医患之间的矛盾更加激烈。
随着中国法治的不断发展,卫生领域也制定了一系列旨在改善医患关系、解决医患纠纷的法律法规,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尽管我国在卫生法学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尚未达到足够深入、透彻的程度,但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医疗纠纷,政府应当加强对相关法律的研究,提高立法的理论深度和水平,同时,要求立法人员熟悉具体的医疗问题,以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统一性,避免出现法律上的矛盾,从而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对医疗关系的立法越来越多地采用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但由于这些法规的效力较低,使得它们无法有效地解决医患矛盾,从而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10]。
(二)执法上,惩处力度不够
1.由于执法机构的疏忽,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当医患纠纷发生冲突时,执法人员通常会采取温和的措施,如观察、劝解等,而不会采取强制手段。直到医务人员受伤或者涉及刑事案件时,才会采取行动。经过深入调查,我们发现,部分执法人员仍然坚持传统思想,认
为病人及家属是“弱势体‘,认为他们的行为有其原因,认为死者为大,并担心他们可能会因"弱势体"的思维定式而导致更大规模的体性事件。由于我国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足,许多将法律当作无物,毫无顾忌地攻击医护人员,甚至在没有警察的情况下,也会发动暴力冲突。遗憾的是,许多残忍的杀人犯在犯下罪行之后,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戒,从而使得伤害他人的事件日益增加[11]。
2.医院并不属于公众场所。鉴于医院长期以来一直处于非公开的状态,因此,政府部门对其实施的监管和管理受到了严格的约束,从而导致其监管能力无法发挥出最大的作用;由于"收益大"规定的违反规定的费用较低,这就导致了当事人对暴力伤害他人的行为放任不管,甚至进一步恶化[6]。
(三)司法上,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
1.立法、执法时间落后。由于国家在医患纠纷方面的法律法规不足且落后,当暴力伤害他人时,司法机构的救济措施很难得到有效执行。
2.专业人员不到位。由于医患纠纷涉及到复杂的医学和法律领域,使得拥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很难准确判断其中的正当性,即使他们拥有一定的法律背景,也仅仅可以通过一些学术性的分析来推断出其中的合理性。
3.法条应用的二元化。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严重的法律二元化,这给医疗纠纷的处理带来了诸多挑战,使得法官们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进而降低了审判的效率,并且使得各地的审判标准存在差异。
4.缺乏对患者的行为准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在我国现行的医疗法律法规中,对于患者及
其家属在医疗诊治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缺乏明确的规定,使得只有当暴力伤医行为达到一定程度,甚至构成犯罪时,《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才能够对其进行处罚,而对于一般的辱骂、侮辱甚至殴打医务人员的行为,国家权力在干预时,却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依据。
(四)守法上,法律意识淡薄
1.患者法律意识不强。当一位病人遭受重创或死亡时,他的家庭和个人往往会因为极度的沮丧和悲伤而做出鲁莽的行为,他们没有采取合理的措施来解决问题,反而蔑视法律,毫无顾忌地攻击医护人员,甚至使用武力,这样的行为给他们的生命和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并且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2.医方法律意识不强。随着社会的发展,法治的进步和普及,患者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然而,大多数医生仍然停留在传统的诊疗方式,缺乏对法律的认知,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从而无法有效地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当暴力伤害医生时,除非情况严重,否则医生通常不会使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丁香园的调查结果,当暴力事件发生时,仅有15.8%的医生表示将会接受警方的调查,而另外45%的医生则完全不接受任何处置。除了忽略和侵犯病人的隐私权、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还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不当行为,从而引发医疗纠纷[10]。
二、暴力伤医行为的特点及类型划分
(一)"井喷式"爆发
"井喷式"的爆发引发了全球的震惊,尽管"医患矛盾并非医患关系的主流"也曾引发过类似的暴力冲突。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在过去的一个月里,媒体上报道的暴力伤害医护人员的事件已经超过6起。根据中国医院协会的最新调查结果,中国的暴力伤医案件在近几年中呈现出不断攀升的趋势,其中,2008年的47.7%的医院受到了暴力伤害,而在2012年的63.7%,这一比例进一步提高,而且,每年每家医院受到的谩骂和威胁的次数也由2008年的20.6次攀升至2012年的27.3次。根据《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调研报告》的结果,恶性暴力伤医事件正在不断增多,呈现出一种明显的上升趋势,其中暴力伤医事件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随着事态的扩大,体围攻医院或者殴打医务人员的现象变得越来越普遍;事态严重,有些已被定性为刑事犯罪。根据《报告》的数据,96%的医护人员曾经受到过侮辱和恐吓。从2003年到2012年,全国发生了40起恶性暴力伤医事件,其中2012年发生了11起,达到了历史最高点。2013年,据媒体报道,袭击医生的案件数量已经达到了接近30起。从9月到11月,暴力伤害医护人员的事件已经达到了18起。浙江温岭发生的一起令人震惊的杀医案件,引发了全国的关注。据法治周末的调查显示,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包括上海、广东、湖南、陕西、辽宁等,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随着时代的发展,伤害医护人员的方式也在不断变化——从辱骂、威胁、恐吓,到暴力冲突、残忍杀害,甚至和
毁坏医疗设施。据多家医院的负责人表示,目前媒体上关于伤害病患的报道仅占少数,而其他类似的案例却尚未被披露。
(二)三级医院、耳鼻喉科成重灾区
根据深圳市医管中心的统计,去年11月发生在深圳的4起暴力伤医事件中,三级医院作为医疗行业的领先者,却成为了矛盾爆发的重灾区。这类医院的诊疗量巨大,而且存在许多棘手的疾病,如果效果与患者的预期不符,就可能会引发矛盾。罗乐宣主任表示,深圳市医管中心正在努力推动医疗改革。经过全国范围的检验,该地区的样本被证实。根据中国医师协会的数据显示,由于大型医院接待的病人数量众多,医患矛盾的发生率也远超过普通的小型医院。根据2013年1月份的数据显示,在受到媒体关注的20起伤害性医疗事件中,三级甲等医院的比例最高,达到了80%。医院手术室和急诊室是医患冲突的高发区域。在一些恶性暴力伤医事件中,耳鼻喉科被"高危"科室所排斥,其中最著名的案例包括哈
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王浩被杀案件和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杀医案。根据中青舆情监测室的数据显示,受害者中,一线医生的比例高达75%,而护士的比例仅为25%。相比之下,患者家属是最重要的受伤者,占比高达60%,他们通常是因为对医护人员的服务和方案不满而对医护人员施加重压。除了患者本身,还有30%的病例。
大部分受伤的医生都是30岁到50岁的男性;结果显示,超过五分之一的受访者拥有父母离异、自身离婚、被欺骗结婚、未婚以及童年不幸的经历;大多数人都有内向、孤独和固执的性格;三成年人曾经患过精神病。据专家研究表明,暴力伤害医生的患者通常拥有贫困的经济状况,内心深处充满自卑,并且对效果的期望很高,但他们的需求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三)从遇害地点来看,八成以上的事件在医院发生。
在这起恶劣的医疗事故中,我们看到了医患之间的信任度下降。根据一项针对华东地区30家医院的研究,仅有不足10%的病人对医护人员抱有信心。
(四)伤医鲜少得到严惩
2012年,共发生了11起严重的暴力伤害医护人员的案件,其中3起涉及到医院;7起,由于未出现任何医疗纠纷,患者最终决定采用"直接解决"。在这些案件中,有8起被认定为刑事犯罪,而另外1起案件的起因尚不清楚,目前尚无法确定具体的司法处理结果。据报道,2010年到2012年间共发生了17起严重的伤害医疗事故,其中两起被宣告死刑,两起被宣告无期徒刑,另外4起被宣告有期徒刑。然而,由于2013年的伤害医疗事故没有得到最终的裁定,因此没有纳入统计范围。
至今,尚未发现任何公开的判决结果,其中有6起;在法庭上,6起暴力伤医案件中,有三分之一的受害者声称自己拥有"精神问题"。2011年,东莞发生一起杀医案,一审判决死刑,二审被重新审理;2012年,哈医大发生了一起杀医案,被告人因"犯案当时未满18周岁"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在医生受伤的案件中,"模棱两可"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2011年5月,江西省上饶市人民医院爆发了一场严重的医疗纠纷。数十名居民围住了医院,并对医生进行了暴力冲突。。最终,当局只承认"采取了必要措施"中涉及的暴力行为。大多数经过公开审理的案件,都会向受害者支付数十万元的赔偿金。徐文,北京同仁堂医院耳鼻喉科的主治医生,因受到严重的刀伤而导致其左手的九级残疾。据北京协和医院的护士透露,他们从未见过任何一位病人在协和医院内对医务人员进行暴力行为并被立即惩戒。一位来自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的医生指出,当矛盾爆发时,通常会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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