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0.06.04
【字 号】鲁卫科教国合发[2010]7号
【施行日期】2010.06.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卫科教国合发〔2010〕7号)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卫生强基工程”深入开展,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厅确定利用三年时间实施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现将《山东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山东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卫生强基工程,提高我省城乡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增强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制订山东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以下简称“培训提高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山东所有村名单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重点,进一步整合医学教育资源,加大培训投入,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保障广大人民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全省卫生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㈠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遵循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兼顾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以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为主体,以全科医学知识培训为重点,着力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整体推进卫生技术队伍建设。
  ㈡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全省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教育培训工作。
  ㈢注重理论、强化技能。针对目前基层卫生人员实践技能较为薄弱的现状,在基础理论培训的基础上,安排基层卫生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实践技能培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㈣因材施教、务求实效。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卫生人员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增强培训的吸引力,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和实际效果。
  ㈤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逐步建立起一个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公共财政支撑、多渠道投入相结合的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机制。各医学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力量要积极承担培训任务,共同推进培训工作。
  三、目标任务
  “培训提高行动”包括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人员、卫生管理人员等五项培训提高计划,计划用三年时间,全面提升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改善农村和城市社区适宜卫生人才短缺的状况,建立一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需要、农村和城市社区“留得住、用得上”的适宜卫生人才队伍,满足众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
  ㈠乡村医生培训提高计划
  1、全面实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按照《山东省乡村医生在岗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要求,2010年至2012年,对全省已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在岗乡村医生,采取集中理论培训和实践技能培训相结合的形式,进行2个周期的培训。理论培训以乡镇卫生院为教学点,采用视频教学方式,每周培训一次,每次3-6学时,每人每年培训60学时,每年培训乡村医生10万人次。
  2、开展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鼓励乡村医生参加中专学历教育,对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实施中专学历教育。2010年至2012年,招收20000名乡村医生参加中专学历教育学习(其中中医专业5000名),加快乡村医生向助理执业医师转化。
  ㈡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计划
  1、实施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训计划。从2010年起,每年招聘1000名自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在省卫生厅认定的培训基地进行3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定向为全省重点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培养3000名临床医师骨干。
  2、深入开展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继续教育。进一步加强并完善乡镇卫生人员以学习新理
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内容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严格学分制管理。利用视频教学方式,对乡镇卫生院在岗卫生人员开展以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适宜技术为重点的岗位培训,每年培训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8万人次;安排业务技术骨干进修学习3000人次。
  3、积极开展学历教育。鼓励已经取得执业资格的在职卫生人员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参加相关专业的高等学历教育,使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学历结构得到较大提升。
  4、乡镇卫生院防保人员培训。采取集中理论学习和现场观摩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对乡镇卫生院防保人员进行公共卫生知识与技能轮训,培训内容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监测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和结核病、艾滋病、重性精神病管理等,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每年培训3000人次。
  ㈢县级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计划
  1、实施县级医院业务骨干培训。充分发挥城市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教学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作用,为县级医院培训技术骨干。每所县级医院每年选拔3-5名具有中级以上专
业职称的业务骨干,到对口三级医院进修学习6-12个月,重点提高临床诊疗能力。三年为县级医院培训2500名业务骨干(含1000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
  2、为县级医疗机构培养高素质临床医师。探索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准入和管理制度。通过县级医疗机构委托培养、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等方式,选择省(部)属医疗机构和部分条件较好的市级医疗机构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县级医疗机构培养高素质的临床医师,不断提高县级医疗机构临床医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3、开展公共卫生人员培训。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结核病防治、皮肤病防治专业机构培训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技术骨干。以提高实战技能为目标,以集中短期培训为主要形式,突出案例分析、情景式教学和现场流行病学处置带教观摩等实践教学内容,每县培养重点专业流行病学技术骨干5-10人。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市级疾控机构作为实验室人员培训基地,每县选派实验室人员2-3人进修,提高实验室规范化管理和操作技能水平。为每县培养重性精神病人和管理技术骨干2-3人。对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开展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强化培训,每年培训妇幼保健技术骨干500名。
  4、开展卫生监督员培训。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整体素质为目标,对县级卫生监督员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依法监管、综合执法的能力和水平。2010年至2012年,全省每年培训县级卫生监督员1000名。
  ㈣社区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计划
  1、培养高素质全科医师。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途径,培养高素质全科医师。采用医疗机构委托培养、面向社会公开招收本科医学专业毕业生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式,为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
  2、加强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培训。按照《山东省社区卫生技术骨干培训实施方案》要求,2010年底前,完成为每个重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2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和2名社区护士,为每个重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培训1名全科医师(含中医医师)和1名社区护士的任务。同时,充分利用省、市医学教育资源,加强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和护士,经过培训全部达到岗位执业要求。2010年至2012年,全省每年培训全科医师1000名、社区护士1500名。
  ㈤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提高计划
  对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分期分批进行新医改政策、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管理知识和能力培训,提高综合管理水平。2012年底前,对全省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轮训一次。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