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0年山东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0年山东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20.12.31
【字 号】鲁农经字〔2020〕19号
【施行日期】2020.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公布2020年山东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畜牧兽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城乡水务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供销社,银保监分局,税务局:
  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鲁农经字〔2020〕16号)和《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鲁农政法字〔2018〕13号)有关要求和规定,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查复核、专家评审、媒体公示以及省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单位审定,认定济南市历城区骞棨果蔬专业合作社等1139家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为2020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利津县灶子农田灌溉专业合作社等5家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为2020年省级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经营管理,保障成员权利,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和发展壮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落实和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增强示范社和用水示范组织的市场竞争力和凝聚力,促进我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
  附件:2020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所有村名单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监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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