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目判刑25年!李沧区这个黑社会团伙被打掉!
头⽬判刑25年!李沧区这个⿊社会团伙被打掉!
11⽉13⽇,李沧法院对⼀起涉⿊案件公开宣判。该案前期(10⽉21⽇)已对除组织、领导者戚某⾂和漏犯程某华之外的14名被告⼈先⾏宣判。戳下⾯链接回顾:
李沧区这个“套路贷”⿊社会团伙被打掉!
本次宣判中,以组织、领导⿊社会性质组织罪、罪、罪、强迫交易罪、⾮法拘禁罪,对该⿊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戚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全部财产;以参加⿊社会性质组织罪、罪、罪,对程某华判处有期徒刑⼋年,并处罚⾦⼈民币五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1⽉以来,被告⼈戚某⾂等⼈形成“套路贷”⿊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戚某⾂领导下,以⾮法占有为⽬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法拘禁、强迫交易等犯罪82起,其他违法⾏为2起;通过犯罪⾮法敛财540余万元,直接受害众多达80余⼈;在青岛市的市北区、李沧区、崂⼭区等区域,及民间借贷⾏业内造成重⼤影响,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李沧法院认为,以戚某⾂为⾸的犯罪集团,长期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
⼈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成员基本固定;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定的经济实⼒,以⽀持该组织的活动;以暴⼒、威胁或者其他⼿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违法犯罪活动,在⼀定区域和⼀定⾏业内形成重⼤影响,严重破坏当地正常经济、社会⽣活秩序。综上,以戚某⾂为⾸的犯罪组织具备《刑法》第⼆百九⼗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社会性质组织。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其余14名被告⼈已于10⽉21⽇先⾏判决,分别被判处⼗六年⾄⼀年⼋个⽉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全部财产或罚⾦。
据李沧公安在2019年10⽉份的消息:
中国十大黑社会老大扫⿊除恶专项⽃争中,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成功打掉了以戚焕⾂为⾸的涉⿊恶犯罪组织,抓获戚焕⾂、李雷等团伙⾻⼲成员,并已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主要犯罪嫌疑⼈照⽚
经查,犯罪嫌疑⼈戚焕⾂等⼈为牟取⾮法利益,注册成⽴青岛资联嘉润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青岛鑫壹嘉壹投资有限公司和青岛速贷⽹投资有限公司,以“⽆抵押快速贷”为诱饵,诱骗或强迫他⼈陷⼊借贷圈
套,并采取暴⼒、“软暴⼒”等⽅式⾮法讨债,实施抢劫、⾮法拘禁、、、⾮法侵⼊他⼈住宅等违法犯罪⾏为,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扰破坏他⼈正常⽣产、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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