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的管理,推动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经国家建设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即将于2023年9月举行。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和方式
1. 考试内容: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用能力。
2. 笔试科目:包括建设工程法规及一级建造师准则与规范、建筑工程基础知识、施工管理与实务、工程经济与合同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法规及建筑物安全管理等七个科目。
3. 面试科目:由主考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包括项目管理、技术交流、案例分析等内容。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 考试时间:笔试将于2023年9月初进行,面试将于9月中旬进行,请考生提前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备考。
职称考试报名条件2. 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将在考试通知中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考试通知的发布和公告。
三、考试报名
1. 考试对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2)高级技术工人并具备八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3)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十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2. 报名时间:具体报名时间将在考试通知中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考试通知的发布和公告。
3. 报名材料: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个人简历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4)报名费用。
4. 报名方式:考生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将在考试通知中公布,请考生按照要求完成报名。
四、考前准备
1. 备考指导:为了帮助考生顺利备考,考试机构将组织进行备考指导,并提供相关教材及学习资源,请考生密切关注备考指导的发布和公告。
2. 考试大纲:请考生认真阅读并熟悉考试大纲,合理安排学习内容。
3. 考试资格核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考生须完成考试资格核验,包括身份核验和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资格核验。
五、考试注意事项
1. 考生需按照考试通知中的规定时间准时参加考试,迟到者视为缺考,不得补考。
2. 考试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和指导。
3.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计算器及其他未经准许的相关资料进入考场。
4. 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按时交卷,不得擅自离场,否则将被取消考试成绩。
六、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
1. 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成绩查询的发布和公告。
2. 证书领取:合格考生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办理发放,具体领取方式将在成绩公布后通知,请考生按要求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七、考试费用
1. 报名费:具体报名费用将在考试通知中公布,请考生按要求完成缴费。
2. 证书费:合格考生需按规定支付一定的证书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将在领取证书时通知。
八、其他事项
具体有关考试的其他事项和补充规定将在考试通知中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特此通告。
国家建设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日期:2022年12月31日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