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领域专利挖掘的方法及实例分析【遮阳伞的博客】
医药领域专利挖掘的方法及实例分析
【转自“遮阳伞的博客”】
专利挖掘就是将科研活动中产生的技术成果进行剖析拆分,形成符合专利申请要求的技术方案的过程。专利挖掘对于科研工作者、企业专利管理人员以及专利代理人都是一个非常重要同时又赋予技巧的过程,不仅可以提高科研工作的投入产出率、同时还能充分保护科技成果不被流失。
一、概述
专利挖掘实际上包括两个层次,或者说是两个阶段的内容:
第一个层次是从一个整体科研项目的目的或任务出发,出实现项目目的或任务的方法,将大的项目拆分成若干子项目,分析各子项目的影响因素,出解决方案以及各方案的创新点。每一个子项目,可能具有多个创新点。这些创新点,就构成未来专利意义上的技术创新点。 第二个层次是从某一个技术方案的创新点出发,出可能与该创新点相关联的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的解决方案。然后根据这些拆分出的若干解决方案,形成各自的创新点以及对应的技术方案,最终形成多个可申请专利的主题。
以上两个层次的挖掘过程,既可以说是专利挖掘的两个层次,也可以说是专利挖掘的两个具有联系的过程。
二、专利挖掘的主体
第一个层次的专利挖掘,进行专利挖掘的人,必然是对技术背景,技术研发现状都非常了解的人,也就是科研工作第一线的科研人员。本阶段的专利挖掘,只是将可以申请专利的技术出来,而不是将技术转化成专利。虽然第一线的科研人员可能对专利制度的了解有限,但是,他们对技术的敏感性远比专利工作者要高。
部分企业中,科研人员就专门搞科研,把专利挖掘的工作交给企业内的专利管理人员进行。这种做法是不合适的。企业内部的专利管理人员,因为专业知识的欠缺和日常工作的复杂性,很难对科研细节有充分的了解,更谈不上及时了解。这样,就很难及时发现科研工作中的发明点,容易贻误专利申请的时机,甚至忽略了一些可以申请专利的技术创新点,给企业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利益损失。
所以,在专利挖掘的第一个阶段,最好的方式是科研人员主动跟专利管理人员能密切合作,或者经过培训,让科研人员具备基本的专利基础知识和专利挖掘的技巧,培养对可申请专利的主题的敏感性。
第二个层次进行专利挖掘的人,通常是对专利制度有充分了解的人,也就是企业专利管理人员或者是专利代理人。这一阶段的专利挖掘,主要是对已经形成的具有可专利性的技术方案进行研究,出该技术方案的创新点,以及围绕这个创新点的相关联因素,最后把这些衍生出来的若干关联因素进行扩展、丰富、专利化,最终形成多个具有可专利性的技术方案。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围绕这些技术方案进
行适当的科研数据的补充,申请多个专利。
这一阶段专利挖掘工作的主体虽然是企业专利管理人员或者是专利代理人,要求这些人员对专利制度和申请专利的条件等项目具有相当的认识,但同时也要求这些人员对技术方案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能够和技术人员充分地沟通。这样才能实现技术方案和专利制度的有效结合,充分挖掘每个技术方案的可申请专利的主题,以免将来在专利申请的质量和数量上使得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所以,与第一阶段相对应,这一阶段最好的方式是专利管理人员或者专利代理人主动跟科研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实现专利挖掘第二个层次的内容。
三、专利挖掘的实例说明
从原则上讲,专利申请应该是越早越好,越早申请,获得授权的几率就越大。但由于专利法要求技术方案公开必须充分,发明创造需要在获得了能够满足专利法的公开充分要求后才能申请专利。综合起来看,就是要在满足公开充分要求的前提下尽早申请,而不是等产品已经生产出来,或者方法已经投入生产才申请专利。作为一个研究课题,不是把所有的工作都做完才申请专利,而是在研究过程中,每获得一个发明点就提要进行一次专利挖掘的过程,给出一份或者多份可申请专利的主题。
例如,研究一种对类风湿疾病有作用的药物组合物,该组合物是由多种植物药物的有效成分提取物按照一定的比例配合而成。
在第一阶段的挖掘过程中,主要是针对这个研究课题进行细化拆分,看看整个研究课题下可以形成多少个具有可专利性的技术方案。
首先,从这些植物药物本身来考虑,这些药物的提取工艺、提取成分、有效成分的检测方法、单一有效成分的作用等等,都可能作为一个新的小课题,形成各自技术方案。
其次,经过筛选,从每一个植物药物中筛选出来的对类风湿疾病有作用的成分,经过一定的比例组合,形成一种药物组合物的配方,配方形成之后,还要进行剂型的研究、药理实验的研究,最终形成有一定作用机制、作用效果和剂型的成熟的药物组合物。在这一过程中,组合物的构成比例、效果等等,都是显而易见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在这个基础上科研人员进行专利挖掘可以从以下角度考虑:在剂型研究和制剂工艺的过程中可否考虑使用一种新型
的材料或者材料组合物来替代传统制剂方法?要制造这些新型材料是否需要新型的加工设备来替代原有设备?新型材料使用在药物中,对这些材料的检测方法是否需要有所革新?进行这些新型的检测方法,是否需要新型的检测仪器?……沿着这样发散性的思维方法,可以出很多个可以或者可能成为新的技术方案的主题。这就实现了第一个层次上的挖掘工作。应该说,这个层次的挖掘主要是在课题组负责人和研究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
科研人员完成了第一阶段的挖掘工作后,形成若干技术方案,这些技术方案,有些可能是符合专利文
件要求的、具有单一性的技术方案,有些也可能是不太符合专利文件的法律要求的,这时候就需要专利工作者为每一个技术方案梳理头绪,必要的时候对一些技术方案进行分案处理。这一阶段的专利挖掘工作要站在法律和技术的两个角度来进行。
例如,该药物组合物在类风湿疾病方面有确切疗效,那么,从疾病的症状入手,类风湿类疾病都有疼痛和关节肿胀的表现,该药物组合物的其中几种的组合是否具有非特异性的止痛或者消肿的作用,这些不同的组合方案是否又能拿出来作为新的申请方案?以此类推,在疾病的机理上,类风湿类的疾病通常和免疫系统的异常有关,那么,在免疫调节机理的角度去理解,该药物组合物是否对其他免疫系统异常的疾病也有同样的或缓解的作用?这些,都可能作为该药物组合物及其类风湿疾病的技术方案的相关联因素。如果原始申请仅仅对药物组合物及其对类风湿疾病的效果做了申请和保护,而没有对其他组合因素和效果做外围的进一步保护的话,很可能给竞争对手留下钻空子的余地,甚至导致自有专利周围布满竞争对手设置的“小专利包围圈”,造成该药物组合物的后续研发和专利申请方面的困难,甚至给将来自有专利的实施带来麻烦。
申请博客帐号需要引起注意的是,药物研究过程中,有了一些初步的实验室研究数据、动物试验或细胞试验结果就应该抓紧申请专利,而不是等临床试验结束,更不是等获得药批才申请专利。
化合物专利,只要结构式明确,制备方法清楚,获得初步的动物试验或细胞试验,甚至体外微生物试
验的结果就应该申请专利,而不是等开发成药品再申请专利。如果由化合物到开发成药品还有创造性劳动,等开发成药品后再申请一个从属专利。在开发过程中发现了新功能,再申请用途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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