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心理学”教学大纲
“普通心理学”教学大纲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一、 教材
      《普通心理学》
        彭聃龄教授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二、 教学目的与目标
        “普通心理学”的教学对象是本科心理学专业一年级学生,是本
专业学生的第一门专业基础课,历时一学年。课程主要包括课堂讲
授、作业练习和实验室实验等三个部分。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是通过教学使学生对心理学这门学科
的性质、现状和发展有所了解。掌握心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事实
和基本理论,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了解并实践心理
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手段;明确心理学研究的基本思路和范式;培
养学生对心理学的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
三、 教学要求
        “普通心理学”课程以基础知识为教学核心,重点在于介绍
心理学关于认知、动机与情绪、能力与人格和人的心理活动与
发展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和基本研究方法,同时也着
力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动机和实验操作的动手能力,
为进一步的心理学专业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普通心理学”课程的许多内容涉及到心理现象的生理机制
问题,因此,在学《普通心理学》之前,学生应具备一定生物
学的基础知识,其次,要具备一定的数学知识和物理学知识,
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验操作能力,
具有一定的英语阅读能力,具有与人合作和协调的能力等。
四、 大纲依据
        本教学大纲编制的依据有以下几点:
心理学专业课程        1、 依据于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本科生专业设置和专业
基础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以及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心理学
专业和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
向。
      2、 依据于本课程的性质、特点,以及教育部“心理学理科
人才基地”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与要求。
        3、 依据于本课程的教材。
        4、 依据于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系本科新生学科知识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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