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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1.01.15
【字 号】苏教办〔2021〕4号
【施行日期】2021.0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学校(单位):
  2021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而有意义的假期和春节,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1〕1号)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
  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如无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规定要求,时间定为:1月29日至2月21日;2月21日学生报到,2月22日正式开学上课。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推迟放假、提前开学。
  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校工作实际,自行决定寒假时间。
十一放假2020安排时间表  2021年暑假放假时间拟定为7月1日,开学上课时间拟定为9月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制行事历时请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二、坚决做好假期疫情防控工作
  入冬以来,全国多地新冠肺炎疫情又出现反弹迹象,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校要站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前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0〕41号)要求,压实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思想上行动上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切实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守护好师生安全。
  放假前,学校要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寒假期间的自我防护,通过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学生和家长进行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护知识再教育,坚决执行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要制定离校师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以适当方式逐人告知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离校注意事项和假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开学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寒假期间,要细化假期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跨省出行,要引导学生和家长非必要不出省。教职工确需省外出行的需向单位报告并经批准同意,学生和家长确需出省的要将目的地向学校报备,保证行踪可追溯,并
落实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的有关规定。省外出行的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不得赴(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师生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要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工作。
  开学前14天,所有师生员工要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行程史的师生员工还需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三、统筹做好假期各项重点工作
  认真抓好学期结束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安排期末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认真组织各类复习考试,准确、客观地对学生进行多元评价。
  关心关爱广大教职员工和干部,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各地各校领导要深入离退休老同志、老干部、老教师、困难和大病教职员工家庭,积极开展慰问走访与扶贫帮困工作。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深入学习《苏州市中小学师德师风手册》,结合
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能力提升的培训学习,引导全体教师争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要充分发挥干部和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针对当前当地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人民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按照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策力、开展讨论,提早谋划新一年新学期的工作。
  严守廉洁纪律倡导勤俭文明过节。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细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易发多发问题,严查快办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性变异问题。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系统政治生态。
  四、科学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各地各校应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学校要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确保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的作业,同时,有条件的学校要因校制宜创设条件合理有序开展好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指导学生把握好整个寒假做作业的节奏和作业质量,鼓励孩子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体育、文艺等活动,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引导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在假期不要盲目跟风参加社会补课,鼓励学生利用线上教育中心平台开展自主学习。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防止沉迷网络。指导家长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适量安排学生从事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倡导绿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各地各校要持续关注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假期生活。
  五、全面从严规范各类办学行为
  各地各校要以务实的举措、实际的行动,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原则上不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不得组织任何形式讲授新课的集体教学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要进一步加强本地区校外培训机构的长效治理,加大排查巡查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依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超前超标教学、收费不规范等违规培训行为,并向社会曝光。要进一步加强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授课,建立严格的学校内控机制,保持有偿补课治理高压态势。
  各地各校要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与中小学(幼儿园)党风行风建设工作有机结合,抓党建促行风,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明查暗访。对于顶风有偿家教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要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规违纪学校,有关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为加强社会监督,市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5225216(惠民中心)、65151037(督学处)、65224024(基教处)、65216537(节假日值班电话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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