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住院医...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8.11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8.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高校:
  根据原市卫生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中医局《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京卫科教字〔2012〕10号),原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12〕17号),原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卫组人〔2016〕26号)和原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京卫科教〔2016〕30号)规定,按照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总体安排,2020年我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20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2020年8月11日
2020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方案
  一、招录计划
  (一)培训专业
  1.临床专业: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精神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儿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重症医学科。
  2.口腔专业: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口腔颌面影像科(其中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病理科和口腔颌面影像科仅限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本院住院医师填报)。
  3.中医专业:中医(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五官科、针灸推拿科(含中医康复)、中医骨伤科)、中医全科。民族医学毕业生参加培训的安排另行通知。
  4.医学相关专业:检验医学科(技师)、康复(技师)、住院药师。
  5.公共卫生。
  (二)培训基地
  西医培训基地和中医培训基地具体见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网站“北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网址: bjzyy.wsglw)公布的《2020年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计划》。
  二、招录对象
  培训对象应为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包括临床、口腔、中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分为以下三类人员:
  (一)委托培训人员
  已与在京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其中2020年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应今年参加培训;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由就业单位酌情选派参加培训。2012年及以后毕业,按照规定应参加培训至今尚未参加的往届委托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予招录。
  委托培训人员中就业单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其中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仅限填报全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和超声医学科,口腔专业毕业生仅限填报口腔全科,中医专业(含中西医结合)毕业生仅限填报中医全科。
  (二)自主培训人员
  为全国各地(含港澳台)、所有未与京内外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拟在北京地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往届毕业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仅限报名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康复医学科和临床病理科);具有医学专业成人教育本科学历的自主培训人员应当具有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可按照往届毕业生政策报名参培。自主培训人员不包括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应届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完成培训并按时取得培训合格证者,被
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录用的,可依据《关于引进非北京生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主培训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卫组人〔2016〕26号)相关规定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在京高等院校、经北京市和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委同意的京外高等院校2020级纳入北京市医教协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的在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招录程序
  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按照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与录取、报到与签订协议、培训年限复核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包括全员首次报名和未录取人员二次补报。拟参加招录的全体报名者应于2020年8月17日9时至8月23日24时,登陆“北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首页,进行注册并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填写个人信息,浏览培训基地信息。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分别按照各培训专业的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招录计划完成首次报名。
  首次报名未被录取者可参加二次补报。报名者应于2020年9月10日8时-9月11日17时按照网站公布的补录计划完成二次补报。二次补报人员可填报两个志愿,填报方式同首次报名。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工作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核
  1.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网上审核,审核时间:8月18日-8月23日。
  2.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所在区卫生健康委网上审核,审核时间:8月18日-8月23日。
  3.市卫生健康委网上审核,审核时间:8月24日-8月25日。
  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为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不包括区属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审核后由市卫生健康委直接审核;其他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审核后经所在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再由市卫生健康委审核。
  请报名者及时登录招录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待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打印《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申请表》一份,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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