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公布日期】2020.07.14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7.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疫情出京最新规定∙【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石景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处,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石景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020年7月14日
石景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收官之年,是推进石景山区政务公开工作新进程的关键之年。为全面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北京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京政服发〔2020〕19号)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石景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助力区域协同发展
(一)实行全清单管理,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政务公开全清单及重点领域的发布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特别是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涉农补贴等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依据法律法规和各单位职责变化情况,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全清单,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确保清单事项完整无遗漏。区政府各部门要按规定时限公布“主动公开清单”、“重点领域专栏”信息,并将全清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的重要参考。特别是要对照主动公开清单,进一步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政策文件“应公开、尽公开”。(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信息公开。做好石景山分区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四道”融合等专项规划的信息公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石景山分局负责落实)抓好协同发展重点任务落实信息公开。(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及时公开对口支援、对口帮扶信息。(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及时发布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信息,重点推进场馆新建、改造以及众冰雪运动普及情况等信息公开。(区体育局负责落实)
(三)推进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推进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科技服务业等高精尖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公开。加强开放创新、区域合作、科技扶贫等方面信息公开。加强财政科研项目征集、立项、验收等信息公开。(区科委负责落实)做好园区创新发展、产业促进等相关政策公开,创新创业成果及活动发布等信息公开。(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落实工作。(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做好推行“一网通办”、实施告知承诺、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区政务服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加强政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规范中介服务管理,凡使用政府资金且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完成的项目,应在北京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发布中介服务交易信息公告。(涉及使用政府资金且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的各部门负责落实)
(五)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信息公开。做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信息公开。(区商务局负责落实)推进建筑垃圾规范管理、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公开。(区城市管理委负责落实)有序推进市区两级公共数据无条件开放,做好公共数据开放情况公开工作。(区经济
和信息化局负责落实)做好城市慢行系统、公交线路调整、城市疏堵工程进展情况公开工作。(区交通委负责落实)做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城市休闲公园建设、增加城市绿地等信息公开。(区园林绿化局负责落实)
(六)推进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做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第三批学前教育计划、义务教育入学及优质均衡发展、中高考招生、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等信息公开。(区教委负责落实)做好就业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就业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深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按月度公开全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数量和资金支出情况,按季度公开全区临时救助人次数和资金支出情况,按学年公布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人次数和资金支出情况。深化养老服务、公益服务信息公开,公开慈善组织认定名单。(区民政局负责落实)
(七)推进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应编制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同源管理、同源发布,办事指南应与本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协调一致、动态更新,探索编制简洁化、导引式办
事指南,方便办事企业和众易读易懂。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的详细审查标准,提供审查标准、办理各环节的审批部门、办理负责人、、办理进度、办理完成时限、办理结果等在线查询服务,确保办事企业和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区政务服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八)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加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特别是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把好政治关、舆情关、法律关。各行各业要及时发布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多形式解读、多渠道发布有关复工复产工作举措。(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二、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服务
(一)规范决策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征集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数量、未采纳意见理由等情况要向社会主动公开。对于部门代拟区政府文件情形,由承办部门负责做好预公开工作。(各决策事项及代拟文件承办部门负责落实)建立并公布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区政府办牵头落实)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决策预公开”专题栏目,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征求意见。(各项政策起草部门负责落实)
(二)强化执行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政府绩效任务的执行情况,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区政府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推进执法过程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结果。(区司法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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