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2022年事业单位联考招聘10912⼈!报名时间:4⽉8⽇-14⽇,快转
给你⾝边。。。
2022 年湖北省事业单位联考招10912⼈
基本上各个地市公告都已发布
职位表也更新了
报名时间:4⽉8⽇-14⽇
笔试时间:5⽉21⽇
地区招录⼈数
武汉3006⼈
省直1110⼈
⼗堰141⼈
鄂州265⼈
咸宁197⼈
天门205⼈
随州590⼈
荆州1609⼈
宜昌1018⼈
恩施278⼈
襄阳326⼈
荆门849⼈
孝感780⼈
黄冈156⼈
黄⽯260⼈
潜江56⼈
神农架53⼈
武汉海关所13⼈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才⼯作会议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程,促进⾼校毕业⽣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需求,建设⾼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部⼈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暂⾏规定》(⼈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件精神,省委组织部、省⼈社厅将组织省直事业单位采取统⼀笔试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1110名⼯作⼈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
4.具有正常履⾏职责的⾝体条件和⼼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
(⼆)以下⼈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
考编制2.全⽇制⾼校在读的⾮应届毕业⽣;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为尚在禁考期内的⼈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暂⾏规定》、《事业单位⼈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回避制度的⼈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体外,本次招聘⾯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校毕业⽣和各类社会⼈才。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统⼀公开招聘⼯作⼈员岗位表》(附件
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式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统⼀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式⼀览表》(附件2)。
三、报名
(⼀)报名渠道
(⼆)时间安排
1.报名:2022年4⽉8⽇9:00⾄4⽉14⽇17:00,17:00报名窗⼝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2年4⽉8⽇9:00⾄4⽉15⽇17:00,招聘单位⽹上进⾏资格审查,考⽣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2022年4⽉17⽇9:00⾄4⽉19⽇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动放弃。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事考试⽹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4.打印准考证:2022年5⽉17⽇9:00⾄5⽉21⽇9:00,已确认报名⼈员⾃⾏登录湖北省⼈事考试⽹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统⼀公开招聘⼯作⼈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四、笔试
(⼀)笔试科⽬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5⽉21⽇(星期六) 上午
2.科⽬:08:30—10:00 职业能⼒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能⼒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其中:中⼩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能⼒科⽬分为⼩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笔试考试⼤纲(2022年版)》(附件4)。
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均须参加统⼀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例(⾯试⼊围⽐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数达不到规定开考⽐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湖北省⼈社厅官⽹和湖北省⼈事考试⽹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个⽉左右通过湖北省⼈事考试⽹发布,考⽣可查询本⼈成绩。
五、⾯试
(⼀)⾯试重点测评应试⼈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和⼯作技能等⽅⾯的内容,测试应试⼈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及综合运⽤专业知识解决⼯作中实际问题的能⼒。⾯试⼀般采取结构化⾯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领导⼩组讨论等形式进⾏。
(⼆)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试⼊围⽐例,按考⽣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到低的顺序确定⾯试⼊围⼈选。⾯试⼊围⼈员达不到规定⽐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官⽹公布调整情况。
(三)⾯试⼊围⼈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员)报考的,须经本⼈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证明材料。⾯试⼊围⼈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试。⾯试⼈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试前各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发布⾯试公告,相关事宜以⾯试公告为准。
(五)各单位⾯试公告发布后,在距⾯试⽇5天内,因考⽣弃权等因素造成⼊围⼈选达不到规定⽐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试⼈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例等于或⼩于1:1的岗位,实⾏⾯试成绩合格线控制,并在⾯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合格线的考⽣,不能进⼊体检、考察阶段。
六、考试成绩计算
(⼀)成绩权重。笔试、⾯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试的,⾯试成绩即为考⽣总成绩;涉及在⾯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
(⼆)计分⽅法。《职业能⼒倾向测验》、《综合应⽤能⼒》卷⾯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倾向测验》+《综合应⽤能⼒》)÷3×40%;⾯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试总成绩=⾯试成绩×60%。考⽣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试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励⾼校毕业⽣到基层⼯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扶”计划、⼤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员实⾏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校毕业⽣退役⼠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员的资格审查由相应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由
役5年(含)以上的⾼校毕业⽣退役⼠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员的资格审查由相应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由省⼈社厅统⼀公⽰⼈员名单。上述⼈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作⼈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报考⼈员须于4⽉20⽇⾄4⽉24⽇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统⼀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例确定进⼊体检、考察⼈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察⼯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素质、⼯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律等情况进⾏全⾯考察,并对应聘⼈员的报考资格进⾏复审。
(四)考⽣⾃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员。
特别说明:对报考湖北警官学院⼈民警察岗位的⼈员,按照公安机关招录⼈民警察的有关要求和标准,组织开展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等⼯作。相关⾏业有职业准⼊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残疾⼈的,按相关体检条件执⾏。
⼋、公⽰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集体研究确定拟聘⼈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公⽰⽆异议的,由主管部门归⼝报省委组织部、省⼈社厅审核备案。公⽰期不少于7个⼯作⽇。
(⼆)公⽰中反映有影响聘⽤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备案。公⽰中反映的问题⼀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备案。
九、聘⽤
(⼀)经省委组织部、省⼈社厅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员报到,与其签订聘⽤合同,约定试⽤期,实⾏岗位管理,执⾏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员⾃接到通知20⽇内⽆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续。
⼗、防疫要求
应聘⼈员应当⾃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防疫⼯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
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违纪违规⾏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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