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156个会计科目表
——会计科目解释、对照会计报表项目
编号 | 科目名称 | 对应的会计报表项目 | 解释 | 适用范围 |
一、资产类 | ||||
1* | 1001 库存现金 | 货币资金 | 库存现金是指单位为了满足经营过程中零星支付需要而保留的现金 | 单位库存现金的多少是有规定的即通常所说的库存限额,一般为单位3-5天的日常零售开支所需要的现金 |
2* | 1002 银行存款 | 货币资金 |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 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的规定,每个企业都要在银行开立账户,称为结算户存款,用来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
3 | 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银行专用) | 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 | 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 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 |
4 | 1011 存放同业(银行专用) | 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 企业增加在同业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减少在同业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 |
5* |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 货币资金 | 是指施工企业除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即存放地点和用途均与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同的货币资金 | 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
6 | 1021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 | 结算备付金 企业(证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 | 企业(证券)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续费 | |
7 | 1031存出保证金(金融共用) | 企业(金融)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 包括交易保证金、存出分保准备金、存出理赔保证金、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存出其他保证金等。存出保证金应按实际存出的金额入账 | |
8* | 1101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最大的特点就是短期获利 |
9 | 1111买入反售金融资产(金融共用) | 企业(金融)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 例如:别人用债券作为抵押向你借钱,那么这些债券就是返售金融资产 | |
10* | 1121 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的坏账 |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 分为不带息商业汇票和带息商业汇票两种,¸应收票据的计价 应收票据一般按其面值计价¸ 对于带息票据,应于期末按照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和确定的利率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不计入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而是作"应收利息"处理 |
11* | 1122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的借方—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 一、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购买商品、材料等账款;代垫的包装物、运杂费;已冲减坏账准备而又收回的坏账损失;已贴现的承兑汇票,因承兑企业无力支付的票款;预收工程价款的结算;其他预收货款的结算。 收取购买商品、材料等账款;收回代垫的包装费、运杂费;退回的预收账款;企业的应收账款改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时;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已转销而又收回的坏账损失。 二、借方余额:尚未收回的账款 贷方余额:向有关单位预收款项;应收账款的成本包括机会成本、管理成本和坏账成本。 三、应收账款是有特定的范围的。首先,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活动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不包括应收职工欠款、应收债务人的利息等其他应收款;其次,应收账款是指流动资产性质债权,不包括长期的债权,如购买长期债券等;第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应收客户的款项,不包括本公司付出的各类存出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和租入包装物等保证金等 |
12* | 1123 预付账款 |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借方—预付账款的坏账 |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 |
13* | 1131 应收股利 | 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应收股利的坏账 | 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 包括企业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所包括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企业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等,但不包括应收的股票股利 |
14* | 1132应收利息 | 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应收利息的坏账 | 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 | 它主要包括如下情况:一是企业购入的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在会计结算日,企业按规定所计提的应收款收利息;二是企业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款项中所包含的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也是对分期付息债券而言的,不包括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 |
15 | 1201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专用) |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后确认的代位追偿款 | (一)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应当确认的代位追偿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赔付支出”科目. (二)收回应收代位追偿款时,应按收到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赔付支出"科目。 (三)应收代位追偿款的核销和转回,应当比照“坏账准备"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
16 | 1211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 企业(保险)从事再保险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 (一)企业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应向再保险分人人摊回的分保费用,借记“应收分保账款”,贷记“摊回分保费用”。(二)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应向再保险分人人摊回的赔付成本金额,借记“应收分保账款”,贷记“摊回赔付支出”。 | |
17 | 1212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保险专用) |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确认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 | 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可以单独设置“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科目 | |
18* | 1221其他应收款 |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坏账 | 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 其主要内容包括:(1) 应收的各种赔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3)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6)职工人员管理费用的差旅费。 |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