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设置
新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设置
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是我国财政部于2024年发布的一项规范企业会计核算的法规。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在科目设置方面进行了一些调整和修改,旨在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实际需求。下面将对新准则中的一级科目设置进行详细介绍。
新准则将一级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共同类别、所有者权益类别、成本类和损益类等六大类。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一、资产类别(共计18个科目):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2)短期投资:包括短期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其他短期投资。
(3)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指企业所拥有的待收取的票据和应收账款。
(4)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以及其他存货。
(5)其他流动资产:指除上述流动资产外的其他流动性较高的资产。
2.非流动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指企业对其他企业持有长期持有的股权投资。
(2)长期债权投资:指企业对其他企业持有长期债权投资。
(3)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
(4)在建工程:指企业正在建设过程中的工程。
(5)无形资产:指企业拥有的无形的资产,如专利、商标权、软件等。
(6)其他非流动资产:指除上述非流动资产外的其他非流动性较高的资产。
二、负债类别(共计13个科目):
1.流动负债:
(1)短期借款:指企业短期内需要偿还的借款。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指企业需要支付的票据和应付账款。
(3)预收款项:指企业预先收取的款项。
(4)应付职工薪酬:指企业需要支付的职工工资、福利等。
(5)其他应付款项:指企业需要支付的其他款项。
2.非流动负债:
(1)长期借款:指企业需要长期偿还的借款。
(2)递延所得税负债:指企业需要推迟缴纳的所得税。
(3)其他非流动负债:指企业需要支付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三、共同类别(共计4个科目):
1.所有权益:指企业拥有的全部权益。
2.少数股东权益:指其他投资者所拥有的权益。
3.未分配利润:指企业未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4.国有资本:指企业所持有的国家所有的资本。
四、所有者权益类别(共计2个科目):
1.实收资本:指企业实际已收到的股东投资资本。
2.资本公积:指企业因非经营性存入的资本。
五、成本类别(共计3个科目):
1.生产成本:指企业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全部成本。
2.商品销售成本:指企业销售产品所发生的成本。
3.期间费用: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发生的费用。
六、损益类别(共计5个科目):
1.营业收入:指企业售出产品或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2.营业成本:指企业在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3.营业税金及附加:指企业需要缴纳的税金和其他附加费用。
4.管理费用:指企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5.财务费用:指企业进行融资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以上是新准则中一级科目的设置,科目数相较于旧准则有所增加,使得企业的会计信息更加详实和准确。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和需要在此基础上设置更细致的二级科目,以便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时,企业在使用新准则进行会计核算时,还应严格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制定和会计处理的操作,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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