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高考新闻时评作文素材三篇
来源:钱江晚报
8月3日,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永和桥斗殴事件(上集)》节目,该节目聚焦了发生在南宁闹市街头的一起斗殴事件。据了解,2018年2月,18岁网红“小辣椒”怀疑被人抄袭自己原创的“社会摇”舞步,召集百余人与对方组织的20余人互殴,双方持有钢管、,并互扔自制爆炸物。同年12月,法院对这起聚众斗殴案进行集中宣判,主犯“小辣椒”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他被告人被判决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至六年不等。
这起案件的经过大体如此:一个网红美少女主播,跟一个名为“小杰”的男孩,因为某“社会摇”舞蹈究竟归谁原创的问题,在网上起了严重争执,线上骂战不够,各自线下纠集了大批人员,约在街头(广西南宁一个叫永和桥的地方)聚众斗殴。
为了一段舞蹈的原创大打出手,这看似无厘头,背后折射出的其实还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及留守儿童的生存状态问题。这也是笔者今天想来谈谈这起案件的主要原因。
从《今日说法》的介绍中得知,参与斗殴的两伙人,分别来自于两个地方,一个叫“万秀村”,一个叫“大沙田”。而这两个地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便是聚集了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留守儿童。此次参与
斗殴的100多个“社会青年”,只有4个是成年人,而且年纪的也刚满19岁。很多人因为年纪太小无法定罪,最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为5人,公开审理的只有1人。
这些人都有一个相似的特征,或者说问题。他们中绝大部分人都已经辍学,正常上学的只有两三个人,大部分都是初中毕业就不再继续上学,开始在社会上混。按理说,这个年纪放在一般情况下正是拼命读书准备中考的年纪,而他们却在街头打架。
不过,我们在指责这孩子“无聊”“无厘头”,居然为了一段舞蹈互殴的同时,是否思考过,他们为什么会热衷于这种舞蹈,甚至会为此大打出手呢?
“社会摇”是什么?笔者专门去查了资料,发现这是从农村、偏远地区等迪吧、迪厅中流传出来的一种舞蹈。它有一个明显特征,就是大家一起跳。在强烈的音乐节奏下,一人步调一致,看起来很享受,很陶醉。
热衷于“社会摇”的孩子,多半是缺乏父母陪伴和管教的孩子,很少得到有效关注和陪伴。而这种团体舞蹈,或许可以让他们在同龄人里到共鸣,成为他们弥补内心缺失的一个重要途径。比如,热衷于此的首要组织者——网红“小辣椒”就存在着明显的家庭问题,父母离异根本无人管教。
这些可以说明,该事件已经不是单纯的几个孩子怄气所致的斗殴那么简单了,而是关涉到社会变迁下
如何解决留守儿童和外来人员子女的管理问题。最迫切的就是这类孩子的教育如何落实?另外,这类孩子往往缺乏父母的关心和约束,已经逐渐成为社会的不因素,这又该如何解决?这无疑是需要整个社会共同思考的地方。
上海高考时间2020童模穿羽绒服拍照不是私事
来源:南方日报
谁会三伏天穿棉袄?近日有上海市民反映,在外滩看到不少反季节拍摄宣传照片的模特,他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或毛衣,在三伏天的室外进行拍摄,其中不乏孩子的身影。目前正值上海一年中最热的时候,这样的场景引发了争议。
俗话说,“好汉不挣六月钱”。炎炎夏日,让一小孩子穿冬衣拗造型,任谁都看不下去。吊诡的是,这些孩子的家长却不以为意,还出了种种理由自我辩护。譬如,有家长说这是“锻炼意志”,现在的确有一些教育方法,教孩子冬泳、长跑,或者体验生活等。但总的来说,需要注意方式方法,征得孩子同意,而且得把握好度,不能损害他们的健康。还有人说,这是培养孩子的体态气质,给他们的未来铺路,这样的想法未尝不可,但在空调房里不是更好吗?很明显,像三伏天穿羽绒服拍照这样的事情,既不是锻炼意志,也不是教育成长,就是单纯把孩子当作了摇钱树,有着极强的商业目的,也难怪惹人非议。
让孩子做职业童模,还有一种极具诱惑力的说法是“私事论”。在这次事件中,就有童模的家人表示,“小孩穿的是未上市的新款服装,男孩则是自己的小孩,这是自家私事。”果真是自己的私事吗?我们要打一个问号。现在,我们对保护未成年人出台了各种法律规定,其意就是把孩子当作独立个体,家长只是监护权的代理人。孩子们虽然因为行为能力限制暂时依附于成人,但不是谁家的财产,也不是家庭
的私事。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所以,家长暴力打骂孩子,谁都可以进行干预,把孩子当摇钱树使用,我们一样可以报警。
还有人说,没有人不爱自己的孩子,如果孩子不愿意,完全可以表达反对意见,自己也会尊重孩子。这其实过高估计了孩子的判断能力,表明有些家长还是不懂得怎样做父母。鲁迅很早就写过《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今天看来仍然很有借鉴价值。文章写到:“子女是即我非我的人,但既已分立,也便是人类中的人,因为即我,所以更应该尽教育的义务,交给他们自立的能力;因为非我,所以也应同时解放,全部为他们自己所有,成一个独立的人。”不可否认,我们都爱孩子,但不能以爱之名,对孩子行侵害之实。一些家长让孩子过早涉及成人领域,还以“孩子不反对”为证据,难道不感到害臊吗?
三伏天穿羽绒服,这不是个别童模的遭遇。几个月前,一名3岁童模被妈妈踢踹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关于童模行业规范、童模权益保障等问题随后引发社会关注。现在我们注意到,有一个为数不小的童模体,存在反季节穿衣、工作强度大、拍摄时间过长等商业化问题。对此,需要更有针对性的立法,明确童模的劳务性质,对他们给予必要的保护。“妞妞事件”之后,杭州市发布《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规定不得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连续活动超过4小时等,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好的范本。相关部门应该广泛征求意见,考虑将其上升为法律法规。
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使儿童模特成为新兴产业,但无论从事什么行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都不容忽视。没有什么绝对的私事,也不能以爱之名自谋“财路”,必须给童模行业定个规矩,让他们得到应有的保护。
非珍稀植物就能“炫耀式破坏”吗
来源:北青报
一名身着黑衣的男子,站在山上,笑着将手中的一株疑似“塔黄”的绿植物拿起,三下五除二,将其叶子全部刮掉……因为在视频平台上上传了这样一段视频,这两天,云南香格里拉刘明的生活彻底被打乱。尽管他主动配合警方调查,发布致歉,但依旧有网友下“通缉令”。因“炫耀式破坏珍稀植物”,其信息被曝光,一度,他都不敢出门。(7月31日《成都商报》)
刘明发视频炫耀自己破坏珍稀植物,结果网民眼拙,真把他破坏的植物当成了珍稀植物,进而曝光了他的身份,并起而攻之,让他不得安宁。后经专家鉴定,遭受刘明“炫耀式破坏”的虽然是塔黄,但塔黄并不是珍稀植物和保护植物,事发地也并非保护区。也就是说,刘明的行为并不违法,于是他又变得理直气壮起来,声称打算起诉“造谣的网友”。
首先必须强调,搞,曝光他人身份,并对他人进行辱骂或者骚扰,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都是极不应该的。这种行为应该马上停止,假如有人因此违法,理应依法追究其责任。但要看到,网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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