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加油加气站安全技术与检查检验安全技术检验
汽车加油加气站安全技术与检查检验——安全技术检验(4)1 消防设施(de)检验
检验消防设施、器材(de)配备是否符合标准.
1.1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de)消防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采用地上储罐(de)加气站,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总容积超过50m3或单罐容积超过20m3(de)储罐还应设置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其给水强度不应小于0.15L/2·s,着火罐(de)给水范围按其全部表面积计算,距着火罐直径与长度之和0.75倍范围内(de)相邻储罐(de)给水范围按其全部表面积(de)一半计算.
b. 采用埋地储罐(de)加气站,一级站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
15L/s;二、三级站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
c. 液化石油气罐地上布置时,连续给水时间不应小于3h;液化石油气罐埋地敷设时,连续给水时间不应小于1h.
1.2 加油和液化石油气加气合建站(de)消防给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5L/s.
b. 连续消防给水时间不应小于1h.
灭火器的操作使用步骤简写
1.3 固定式消防喷淋冷却水(de)喷头出口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
0.2Mpa,移动式消防水出口处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25Mpa,并应采用多功能水.
1.4 加油加气站(de)灭火器材(de)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每2台加气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2只4kg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加气机不足2台按2台计算.
b. 每2台加油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只泡沫灭火器;加油机不是2台按2台计算.
c. 地上储罐应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de)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d. 地下储罐应设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个.当两种介质储罐之间(de)距离超过15m时,应分别设置.
e. 泵、压缩机操作间(棚)应按建筑面积每50m2设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只,总数不应少于2只.
f. 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砂子2m3;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器毯2块,砂子2m3.加油加气合建站按同级别(de)加油站配置灭火毯和砂子.
g. 其余建筑(de)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de)规定.
2 防爆电气、配电系统(de)安全技术检验
a. 检验加油加气站爆炸危险区域内(de)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4规定.加油加气站内加油、加气设备罩棚下(de)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de)节能型照明灯具.
b. 加油加气站低压电源宜采用TN-S制配电系统,电源进户处应重复接地.低压配电系统应合理分配单相用电设备,使三相负荷平衡.
c. 加油加气站内(de)总配电箱(柜)宜采用保护式配电箱(柜).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de)金属部件,必须与接地装置有可靠(de)电气联接.配电箱(柜)内,应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汇流排、零线(N)和保护地线(PE)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绞接.
d. 配电导线或电缆要与开关匹配,其长期允许(de)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自动开关脱扣器额定电流.
e. 照明配电导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截面不宜小于2.5mm2.
f. 加油加气站内(de)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并直埋地敷设,穿越行车
道部分,电缆应穿钢管保护.电缆较多时,可采用电缆沟敷设,但电缆不得
与油品管线敷设在同一沟内,且电缆沟内必须充砂.
g. 电缆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缆之间不应直接连接.在非正常情况下,必须在相应(de)防爆接盒或分线盒内连接或分路.在有爆炸危险(de)环境内,导线或电缆(de)连接,应采用有防松措施(de)螺栓固定或压接、钎焊、熔焊,但不能绕接.
h. 在有爆炸危险(de)环境内,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
与钢管附件之间(de)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套管焊接.
i. 电线保护管(de)弯曲处,不应有皱折、凹陷和裂缝,且弯扁程度不
应大于管外径(de)10%.镀锌钢管或金属电线保护管(de)跨接接地线宜采
用专用接地卡跨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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