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网站和网络安全管理的
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教育网站和校园网是教育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和重要标志,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和构建数字化学习环境的必要条件。为确保我区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维护校园的稳定和网络正常秩序,使之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教育部《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以及内蒙、呼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区教育网站与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网站建设与网络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设好学校、幼儿园网络,办好教育网站,实现教育资源的共享,为教师、学生提供丰富的网络资源,是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利于促进依法执教,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自身建设和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学校幼儿园教学科研水平具有重要意义。icp申请
二、加强领导,明确网络管理与网站建设工作责任
教育局信息中心负责全区网络、网站建设的规划、指导及考核工作。校园网络和网站实行"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校园对本单位网站网络的运行、维护、内容更新、升级、备份及安全工作负责。区教育局成立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校园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应部门负责人和网络管理中心人员为组员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校园网和信息安全的管理。
三、严格考核激励机制。
区教育局将学校网络建设、网站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列入督导评估考核和校园综合治理考核内容,2009年起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出现严重安全事故的依照综治条例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信息中心将定期组织校园网站和网络建设的评比。
四、落实责任追究。
对内容陈旧,信息更新不及时的网站,教育局将责成相关学校进行整改;对因病毒等原因影响到整个教育网运行的,教育局有权对该校网络暂时断网;对因管理不善造成校园网络和网站处于无序状态,出现不良信息〔"不良信息"的定义详见附件《中小学、幼儿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第九条或《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并造成一定后果的,要严厉追究所属单位的责任;对引发相应的网络和信息安全责任事故,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完善内部管理,构建安全网络系统
增强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此项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对教师网络应用和信息安全的教育,认真检查督促,规范自身上网行为,确保文明健康上
网;要坚持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同步实施的原则,加强校园网各个环节特别是互联网接入的安全性;要进一步完善网站备案手续,已开通网站的单位在9月底前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备案和X市公安局备案手续;要加强对各类上网帐号〔如ftp、信息发布、学校网站后台、办公平台等的管理,提倡以实名制注册帐号,各类帐号由校园网络管理中心统一登记保管;未安装杀毒软件的计算机一律不准接入校园网和教育网;严禁将学校内部网络和终端出租或转让给他人经营和管理,严禁外单位或个人私自接入校园网络。各校园要做好网络监控、日志记录及系统备份等工作,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网络安全记录系统。
六、完善对学校网站信息内容的监管。
要切实加强对不良信息的抵制,严禁在网络和网站上存储和传播不良信息,一旦发现,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终止与外部网络的连接,在保留有关记录后及时删除,并报告上级部门;强化信息安全和保密意识,所有发布在XX区教育信息网和学校网站上的信息要经过严格的审核;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转载内容应注明出处和作者;严禁各校设立没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的BBS、博客、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性栏目。凡开通校园网站及网站上有交互性栏目的学校,必须向信息中心提出开通申请,批复后方可正式运作。
附:
1、网站开通申请表
2、校园网站交互性栏目开通申请
3、回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XXX教育局
二OO 八年六月十五日网站
开通申请表
论坛等交互栏目开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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