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管辖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管辖的⼀般规定有哪些
今年建党多少周年了2022⼀般来说,离婚当事⼈若想提起离婚诉讼,应该向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这样才算启动离婚诉讼。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年以上的地⽅,为经常居住地。接下来,店铺⼩编为⼤家介绍相关知识,欢迎⼤家进⾏阅读。
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管辖的⼀般规定
第⼆⼗⼀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民法院管辖。对法⼈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民法院管辖。
同⼀诉讼的⼏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民法院辖区的,各该⼈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超频教程
真三国无双6配置第27届金曲奖第⼆⼗⼆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民法院管辖:
(⼀)对不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提起的有关⾝份关系的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提起的有关⾝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提起的诉讼;私家车油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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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被监禁的⼈提起的诉讼。
最⾼⼈民法院关于适⽤《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问题的意见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的住所地是指法⼈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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