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解离婚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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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解离婚的典型案例
----郑某诉姚某离婚纠纷案
案件经过
2013年3⽉12⽇,我所律师接受郑某(原告)委托处理其与姚某(被告)离婚纠纷⼀案,接受委托后,律师⽴刻投⼊⼯作,向天津市北⾠区⼈民法院依法提起了民事诉讼。被告就管辖权提出异议,申请将案件移送⾄天津市南开区⼈民法院审理。北⾠区⼈民法院确认了被告提交的两份证明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及经常居住地均为天津市南开区的证据,据此做出了裁定:被告姚某提出的管辖异议成⽴,本案应由天津市南开区⼈民法院审理。
上穷碧落下黄泉 两处茫茫皆不见我所承办律师针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随即向天津市第⼀中级⼈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审法院裁定,本案应由天津市北⾠区⼈民法院审理。中院根据我⽅提交的天津市南开区某街道办的证明(证明了姚某⾃2011年5⽉⾄今未在本辖区居住的事实)裁定撤销天津市北⾠区⼈民法院(2013)⾠民初字第1272号民事裁定,本案由天津市北⾠区⼈民法院管辖。
管辖法院问题尘埃落定后,我所律师为了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搜集了⼤量证据⽤以证明姚某
联想电脑一般多少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与他⼈同居的事实,并就⼦⼥抚养问题、夫妻财产分割问题进⾏详细阐述,后经过北⾠区⼈民法院调解,案件审理完毕。
案件结果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双⽅当事⼈达成如下协议:
⼀、原告郑某与被告姚某⾃愿解除婚姻关系,本院依法准许;
⼆、双⽅唯⼀婚⽣⼦姚某某随被告共同⽣活,被告⾃愿担负抚养费。原告可随时探望婚⽣⼦,具体时间及探望⽅式由双⽅⾃⾏协商;
三、坐落于天津市北⾠区⾠兴路的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姚某于2013年9⽉2⽇之前⼀次性给付原告郑某房屋折价⼈民币13万元;
四、双⽅共同财产夏利牌⼩汽车⼀辆归被告所有;
五、双⽅各⾃名下债务由其各⾃负责偿还;
昆虫的故事六、其他财产双⽅已⾃⾏分割完毕,再⽆其他争议案件;
木碳粉七、受理费100元,由原告郑某⾃愿负担。
本案重点
1、关于离婚纠纷案件管辖权问题:
因离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民法院管辖。
2、离婚理由相关问题:
《婚姻法》第32条,男⼥⼀⽅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调解或直接向⼈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效,应准予离婚。
代理意见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审诉讼代理⼈,参与本案诉讼活动。全⾯了解本案案情后,结合法庭调查,现我就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原、被告夫妻感情基础薄弱,双⽅已⽆和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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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原被告双⽅⾃2003年8⽉⾃由恋爱,于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姚某某(2010年11⽉2⽇出⽣)。婚后被告多次出轨,原告多次尝试与被告进⾏沟通以改善夫妻关系但均未果,现被告已与他⼈同居。由于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亦未建⽴起夫妻感情,现难以共同⽣活。因此,原被告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和好可能,继续维持这样的婚姻关系,已不存在任何意义。因此,根据《婚姻法》第三⼗⼆条,⼈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调解;如感情已破裂,调解⽆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调解⽆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
同居的;另根据《婚姻法》第四⼗六条,有下列情形之⼀,导致离婚的,⽆过错⽅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配偶者与他⼈同居的。因此,⼈民法院应准予离婚,并判令被告对原告进⾏赔偿。
综上,本案存在法定的离婚事由,恳请法院准予离婚,以维护妇⼥合法权益。
案件意义
离婚诉讼内的调解,重在发挥⼈民法院的主导作⽤,如果必要,审判⼈员可以主动提出解决⽅案,也可配合有关单位⼀起做⼯作,促使当事⼈尽早达成协议。双⽅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必须得到⼈民法院的批准与认可,发给离婚调解书后才能发挥法律效⼒。离婚诉讼内调解,具有⼗分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
(1)有利于对当事⼈进⾏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作,妥善地处理离婚案件。
(2)调解达成的离婚协议,当事⼈能够⾃觉执⾏。这不仅减少了纠纷,也减少了法院的执⾏⼯作。普罗米修斯电影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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