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
九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
1. 纯公正原则:平行志愿录取应公正、公平、公开,不偏袒任何一方。
2. 择优录取原则:平行志愿录取应以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为依据,优先录取成绩好、综合素质高的学生。
3. 分级设限原则:平行志愿录取应设定合理的录取分数线或限制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分层次录取。如何填报平行志愿
4. 按志愿录取原则:平行志愿录取应尊重学生的志愿选择,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5. 输血原则:平行志愿录取中可以适度考虑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给予一定的优惠,如地区生源少、贫困生等。
6. 合理批次原则:平行志愿录取应设定合理的批次划分,将分数相当的学生分到不同的批次中,以保证录取通透性。
7. 平衡分流原则:平行志愿录取应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分流到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平衡发展。
8. 公示透明原则:平行志愿录取过程中要进行公示和公开,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录取过程和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录取名单。
9. 有保留原则:平行志愿录取中可以对部分学生保留录取资格,以便在后续录取过程中填补未满额的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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