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1环境保护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3838-2002);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
(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
(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1.2主要污染物及环保措施
1.2.1建设期污染物及环保措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条件
(1)噪声
施工期建筑施工噪声源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运输车辆及各种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等都是噪声源。然而安装期大部分声源在室内,施工期声源皆在室外,影响范围较远,尤为打桩机的冲击声。此外其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如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同时尽可能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使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2)废气
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和运输
及施工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此外,还有施工队伍因生活需要使用燃料而排放的废气等。粉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土方的挖掘、堆放、清运、回填和场地平整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搅拌车辆及运输车辆往来造成的地面扬尘;施工垃圾堆放及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期扬尘的颗粒直径一般较大,其沉降速度较快,影响范围一般不超过施工现场周围100米。
其主要对策有:①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设专门库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②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③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时速应限制在20km以下,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定时洒水压尘,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④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3)废水
施工过程中废水主要来源于:①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及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
洗、混凝土养护、设备水压试验等产生的废水,这部分废水含有一定量的油污和泥沙;②生活污水,它是由于施工队伍的生活活动造成的,生活污水含有大量细菌和病原体。施工期废水不能随意直排。
其防治措施主要有:①加强施工期管理,针对施工期污水产生过程不连续、废水种类较单一等特点,可采取相应措施有效控制污水中污染物的产生量;②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处理设施,对含油量高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方可排放,砂浆、石灰等废液宜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物一起处置;③水泥、黄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4)固体废弃物
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间将涉及到土地开挖、管道敷设、材料运输、基础工程、房屋建筑等工程,在此期间将有一定数量的废弃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土石方等。另外还有一部分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分类后回收利用,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应按《六安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处理,而不能随意丢弃倾倒,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工程建设期间对生活垃圾要进行专门收集,由环卫所定期将之送往较近的垃圾场进行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扔,防止产生二次污染。1.2.2生产期污染物及环保措施
(1)污水
充电桩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废水和场地冲洗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当地污水下水管网。
(2)废气
充电桩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场地产生的粉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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