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39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239
(总分:58.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3,分数:26.00)
1.甲因飞机失事下落不明,被法院宣告死亡。五年后,甲重新出现,法院撤销了对甲的死亡宣告。甲的女儿乙在甲宣告死亡期间已经被丙(女)依法收养。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丙乙的收养关系自动解除
 B.甲乙父女关系自动恢复
 C.丙乙的收养关系不能自动解除 
 D.甲乙恢复父女关系,同时丙乙存在母女关系
《民法总则》第52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本题中甲不能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丙乙的收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C项正确。
2.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园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
 A.公平责任原则
 B.过错责任原则
 C.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D.无过错责任原则
《侵权责任法》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动物园被推定有过错,需证明其没有过错,即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才能不承担责任。不能证明的,就要承担责任,因此是过错推定责任。C项正确。
3.根据法律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因此本题选D。
4.甲向乙购买了一匹名马,乙在交付马匹时一并将名马的血统证明交给甲。血统证明的交付属于履行( )
 A.主给付义务
 B.从给付义务 
 C.附随义务
 D.不真正义务
主给付义务是指债的关系中固有的、必备的可以决定债的类型的基本义务。从给付义务是指辅助主给付义务的功能实现的义务。本题中,名马的交付属于主给付义务,血统证明的交付属于辅助主给付义务功能的实现,是从给付义务,B项正确。附随义务是指给付义务之外,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而产生的协助、保护、照顾、保密等义务。附随义务不包含给付内容,血统证明的交付是包含给付内容的,因此不是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没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权利,该义务不可能被请求履行,血统证明的交付可以被请求履行,因此不是不真正义务。
5.留置动产,只有在宽限期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方可行使有限受偿权。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除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外,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的宽限期为( )
 A.一个月
 B.两个月 
 C.三个月
 D.一年
《物权法》第236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因此本题选B。
6.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必须依照某种特定的形式为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 )
 A.单务行为和双务行为
 B.主行为和从行为
 C.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
 D.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单务行为与双务行为的划分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构成。主行
为和从行为的划分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之间的相互依从关系。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划分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效果。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的划分标准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必须依照某种特定的标准,D项正确。
7.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为( )
 A.公告发布时 
 B.公告内容被相对人知晓时
 C.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后
 D.公告被送达之日
《民法总则》第139条规定: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A项正确。
8.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未作出任何表示,则( )
 A.视为放弃继承
 B.视为接受继承 
 C.必须与继承人确认后方能确定是否继承
 D.继承份额无法确定
《继承法》第25条第1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B项正确。
9.甲开了一家餐厅,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甲在餐厅大堂上张贴“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丢失概不负责”字样。该张贴内容( )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题中,甲在餐厅张贴的内容属于格式条款,其通过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该条款无效,本题选A。
10.甲乙房屋相邻,为了自己的采光更好,甲与乙订立地役合同,要求乙5年内不得加盖房屋,甲每年支付乙3000元。后乙将房屋转让给丙。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丙无需遵守甲乙地役合同的约定
 B.甲无权要求丙不得加盖房屋
收养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C.甲只能要求乙遵守地役合同
 D.丙必须遵守地役合同,不得加盖房屋 
《物权法》第167条规定: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本题中,甲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由于甲的房屋已经设立了地役权,转让后,该地役权对受让人丙具有约束力,丙必须遵守地役合同,5年内不得加盖房屋,D项正确。
11.根据代理人的选任和产生方式不同,代理可分为( )
 A.本代理和再代理 
 B.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C.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D.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根据代理人的选任和产生方式不同,代理可分为本代理和再代理,A项正确。根据代理权的来源不同,代理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根据代理人在进行活动时,是否明示被代理人的名义,代理可分为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BC项错误。表见代理的本质是无权代理,D项错误。
12.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侵权行为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是( )
 A.污染环境致人损害 
 B.建筑物致人损害
 C.医疗损害责任
 D.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环境污染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A项正确。BD项适用过错推定原则,C项适用过错原则。
13.下列权利中,可以由法人享有的人格权是( )
 A.身体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隐私权
根据法律规定,身体权、肖像权和隐私权只能自然人享有,法人可以享有名誉权,C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5,分数:10.00)
14.下列文件中,可以作为认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的依据的有( )
 A.出生证明 
 B.户籍登记 
 C.其他有效身份登记 
 D.经常居住地登记
《民法总则》第15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因此本题选ABC。
15.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0万元,银行分2笔支付,贷款用途为扩大厂房规模。但甲公司拿到第一笔贷款后,却将其全部投入股票市场,意图通过股市上涨赚快钱,后被银行发现。银行( )
 A.只能要求甲公司从股票市场撤出贷款
 B.可以停止发放后续贷款 
 C.可以要求甲公司提前偿还贷款 
 D.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因此本题BCD项正确。
16.以下财产或权利中,不能进行抵押的是( )
 A.学校的教育设施 
 B.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因此ABD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80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C项错误。
17.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当得利构成要件的是( )
 A.一方获得利益
 B.他方受有损失 
 C.获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D.获益方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包括:(1)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3)一方获益与他方受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获益没有合法根据。ABCD项全正确。
18.以下关于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B.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C.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确定 
 D.根据侵权行为发生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专利法》第65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因此本题选ABC。
三、简答题(总题数:3,分数:6.00)
19.简述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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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一般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以及人格尊严等根本人格利益而享有的人格权。 与具体人格权相比,一般人格权具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普遍性。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平等地享有一般人格权。 (2)权利客体的高度概括性。一般人格权的客体是高度概括的民事主体一般人格利益,是具体人格权之外的、尚未或无法具体化的人格利益。 (3)所保护利益的根本性。人格平等、独立、自由和尊严都是民事主体之所以成为民事主体最根本的条件。 (4)权利内容的不确定性。一般人格权的内容无法事先确定,也不应当事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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