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学习目标] 1.知道结婚的含义。 2.了解结婚的具体条件。 3.了解结婚登记的程序和步骤。 4.了解合法婚姻对人生的重要意义,树立婚姻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结婚也要有条件
1.结婚的含义: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是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起点。
2.结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等。
3.法定的结婚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是否
结婚、与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4)禁止男女双方结婚的两种情况
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基于优生学规律和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所作的规定。
②如果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也不能结婚。
二、结婚登记不可缺
1.结婚登记的定义:结婚登记是指男女双方要采取一定的方式,履行一定的手续,以表明本人要求结婚的意愿收养应当遵循什么原则,并接受相关机关对法定条件的审查。只有符合条件,婚姻关系才能得到确认。
2.结婚登记的作用:进行结婚登记是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3.结婚登记的步骤
(1)申请:指自愿要求结婚的两个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指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真实、合法、齐全,申请人是否具备了结婚的条件。
(3)确认:即审查结束后,如果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会当场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1.判断
(1)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是对另一方的侮辱。( )
(2)王某隐瞒了不宜结婚的疾病与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这属于无效婚姻。( )
(3)可以到居委会办理婚姻登记。( )
(4)男女双方举办了婚礼就确立了夫妻关系。( )
【答案】 (1)× (2)√ (3)× (4)×
2.【思考】 2017年7月19日中国江苏网报道,一女士因为父母包办婚姻,逃离老家32年。这一事例中的父母违背了结婚的什么原则?
【答案】 婚姻自由。
先思考再核对答案
1.教材P73探究问题
【提示】 (1)合法的婚姻应具备如下条件: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必须达
到法定婚龄,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不具备禁止的条件。
(2)情境一: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属于违反当事人意愿的胁迫结婚,根据婚姻法规定应予以撤销婚姻。
情境二:双方当事人均未达到法定婚龄,是无效婚姻。
情境三:违反了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规定,与情境二都属于无效婚姻,且自始无效。
2.教材P75探究问题
【提示】 观点三认识到了结婚登记的重要性,是正确观点。结婚证能够证明男女双方夫妻关系合法有效,有助于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义务,能够将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置于法律保护之下,不是可有可无的,它的存在不是对男女双方的约束,而是一种法律保护。小海的权益之所以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是因为二人未进行结婚登记,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
预习完成后,请把你认为难以解决的问题记录在下面的表格中
问题1 | |
问题2 | |
问题3 | |
问题4 | |
学生分组探究 正确认识“受法律保护的婚姻”
第1步‖背景——鲜活材料,审清细节
王某与范某是源于同一外祖父的表兄妹,而范某从小便被他人收养。
第2步‖探究——分层设问,破解疑难
1.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答案】 要具备法定的结婚条件,即实质条件,又叫法定条件,分为必备和禁止两部分。
必备条件: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禁止条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也不能结婚。
2.王某与范某能结婚吗?为什么?
【答案】 不能结婚。王某与范某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范围。
3.具备条件的双方如需要登记的应经过哪些程序?
【答案】 履行结婚登记有三个步骤:申请、审查、批准。
第3步‖结论——自我总结,素能培养
正确认识“受法律保护的婚姻”
结婚是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起点,符合结婚条件及程序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受保护的婚姻。为此要做到:
(1)要遵循结婚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等。
(2)要具备法定的结婚条件:即实质条件,又叫法定条件,分为必备和禁止两部分。
①必备条件: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②禁止条件: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也不能结婚。
(3)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应是履行了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的婚姻。
结婚登记制度是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复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均符合结婚条件,只说明当事人具有结婚的可能性,只有通过办理
结婚登记,才使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使双方的婚姻为国家所承认,得到法律的保护。结婚必须依法办理登记,这是国家对公民的婚姻权益关心和负责的表现,是保障婚姻合法成立的重要措施。
(1)结婚登记需要两人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是为了防止包办婚姻,二是为了方便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过程中回答询问。
(2)计划生育是夫妻双方的义务,而不是单方的义务,把计划生育看作是女方的义务是错误的。
第4步‖巧练——习题印证,落实强化
1.王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2009年4月,她隐瞒了这个事实与张某办理了结婚登记。对其婚姻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
A.婚姻无效,应由法院判决予以撤销
B.婚姻有效,因其进行了结婚登记
C.婚姻有效,因二人完全自愿
D.婚姻无效,因其患有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
【解析】 依婚姻法,此种无效情形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撤销登记,故A项错误。B、C两项明显不正确,应选D项。
【答案】 D
2.为了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贯彻实施,必须反对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 )
①重婚 ②买卖婚姻 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④借婚姻索取财物
A.①②③ B.①③ C.③④ D.①②④
【解析】 在我国《婚姻法》第三条中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根据此规定,①③两种行为都是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违法行为。②④不符合题意。
【答案】 B
学生合作绘制概念地图 | 师生归纳必记核心要点 |
1个概念:结婚。 3个条件:结婚的条件。 3个步骤:结婚登记的三个步骤。 6个原则:结婚需遵循的基本原则。 | |
张某(女)诉李某离婚案:女方是山东人,在湖北读大学时认识男方,当时女方刚刚失恋,又正值毕业前夕,男方是湖北本地人,他通过努力为女方安排了很不错的工作。后来两人结婚,婚后有一个男孩,但两人感情并不融洽。后来,女方出国攻读博士后,男方一人抚养儿子。女方学成回国,提出离婚,男方不能接受。此案的特殊性之处在于两人的结婚存在很多问题,使此案根本无法在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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