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在什么情况下属于无效
格式条款在什么情况下属于⽆效
在我们国家,可能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会有⼀些格式条款,那么这些格式条款是否就⼀定会⽣效?在什么情况下是⽆法⽣效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为了重复使⽤⽽预先拟定、并在订⽴合同时未与对⽅协商的条款,如保险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等,都是格式合同。《合同法》从维护公平、保护弱者出发,对格式条款从三个⽅⾯予以限制:第⼀,提供格式条款⼀⽅有提⽰、说明的义务,应当提请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的要求予以说明;第⼆,免除提供格式条款⼀⽅当事⼈主要义务、排除对⽅当事⼈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解释。
⼆、格式条款在什么情况下属于⽆效
《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格式条款订⽴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式提请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免除其责任、加重对⽅责任、排除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效。
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合同⽆效:
(1)⼀⽅以欺诈、胁迫的⼿段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法⽬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效:收养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1)造成对⽅⼈⾝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过失造成对⽅财产损失的。
3、因为格式条款发⽣争议如何解释格式合同
《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解释。格式条款和⾮格式条款不⼀致的,应当采⽤⾮格式条款。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存在欺诈违法,损害第三⽅利益的情况,就是⽆法⽣效的,因为合同如果想要⽣效,必须满⾜⼀定的条件。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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