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合同审查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合同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公司及各部室的所有合同、协议书、意向书、招投标文件等涉及法律的非诉讼材料均应报综合办公室审查。非诉讼业务由法务审查后出具法律意见书, 各公司及各部室负责人根据法务提供的参考意见与职业经理人的判断对外签订合同;诉讼业务有相关部门负责人会同法务说明情况后上报公司领导,并向领导说明专业倾向性意见;涉及企业的对外重要合同均需在综合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合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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