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劳动能⼒鉴定和伤残鉴定⼀样吗
⼯伤是劳动者在⼯作过程中,因⼯作原因出现⼈⾝伤害事故,发⽣⼯伤后⼀般要申请⼯伤认定的,如果造成劳动者伤残的,可以申请劳动能⼒鉴定,那么⼯伤劳动能⼒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不是⼀样?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伤劳动能⼒鉴定和伤残鉴定⼀样吗
⼯伤劳动能⼒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不⼀样的,劳动能⼒鉴定是指对劳动者劳动能⼒的情况进⾏的鉴定,⽽伤残鉴定是对伤者伤残情况进⾏的鉴定。
两者具体的区别:
1、确定的时间不同。
伤情鉴定在伤情发⽣后即应进⾏,⽽伤残评定则应在终结后进⾏,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样。
2、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
劳动能⼒鉴定由劳动者或家属或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伤情鉴定⼀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向法院或向第三⽅有资质的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3、⽬的不同。
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作、⽣活、社交能⼒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的严重程度。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鉴于其⽬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可能很严重,但经过后可能痊愈⽽不影响功能。
4、标准依据不同。
劳动能⼒鉴定除了⽤于⼯伤的《劳动能⼒鉴定——职⼯⼯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还有⾮⼯伤⽤的《职⼯⾮因⼯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程度鉴定标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伤情鉴定,⽬前依据的是最⾼⼈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体轻伤鉴定标准(试⾏)》和《⼈体重伤鉴定标准》。这是⽂件依据的不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理依据也不同。
5、使⽤⽬的不同。
劳动能⼒鉴定⽬的是获取相应的⼯伤待遇;伤残评定结论多⽤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伤情鉴定则多⽤来确定刑事责任和⾏政责任。⽐如,交通事故⼤⼩的划分,即是以轻、重伤或死亡多少⼈来划定的。
6、等级划分不同。
劳动能⼒鉴定根据职⼯伤残后丧失劳动能⼒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共有⼗个级别;伤残评定根据对⼯作、⽣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X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伤保险条例》
第⼆⼗⼀条职⼯发⽣⼯伤,经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的,应当进⾏劳动能⼒鉴定。
第⼆⼗⼆条劳动能⼒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活⾃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级,最轻的为⼗级。
⽣活⾃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活完全不能⾃理、⽣活⼤部分不能⾃理和⽣活部分不能⾃理。
劳动能⼒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伤劳动能⼒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不⼀样的。两者的区别包括确定的时间不同、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的不同、标准依据不同、使⽤⽬的不同等。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