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处理流程具体是什么?
员⼯⼯伤处理流程具体是什么?
根据⼯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员⼯发⽣⼯伤的时候应该向⼈社局提请⼯伤认定,届时还需要配合提交⼀定的资料。等到⼯伤认定的结果出来之后,再根据伤残等级赔偿相应的补偿⾦。
⼀、员⼯处理流程具体是什么?
⼯伤处理程序有:
1、向⼈社局申请,单位要在事故发⽣的⼀个⽉内申报,如果单位不申请,则⼯伤职⼯或者近亲属在⼀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与⽤⼈单位存在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的,应当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获得的补偿是不⼀样的。主要的补偿是:、、⼀次性就业补助⾦、⼀次性医疗补助⾦、、伙⾷补助费、等。如果单位已经依法为⼯伤职⼯缴纳了保险的,那么⼀次性伤残补助⾦、⼀次性⼯伤医疗补助⾦等应该由基⾦来⽀付,单位需要负责⼀次性就业补助⾦以及停⼯留薪期的⼯资等,那么如果说单位没有为员⼯缴纳⼯伤保险,那所有的⼯伤保险待遇只能由单位⾃⼰承担。
⼆、
(⼀) 医疗费
1、职⼯⼯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2、⼯伤所需费⽤符合⼯伤保险诊疗项⽬⽬录、⼯伤保险药品⽬录、⼯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伤保险基⾦⽀付。
3、⼯伤职⼯⾮⼯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按照基本办法处理。
(⼆) 住院伙⾷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伤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宿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三) (停⼯留薪期待遇)
1、职⼯因⼯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作接受⼯伤医疗的,停⼯留薪期内,原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付。
2、停⼯留薪期⼀般不超过12个⽉。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
3、⼯伤职⼯在停⼯留薪期满后仍需的,继续享受⼯伤医疗待遇。
(四) 护理费
1、⽣活不能⾃理的⼯伤职⼯在停⼯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伤职⼯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活护理的,从⼯伤保险基⾦按⽉⽀付⽣活护理费。
⽣活护理费按照⽣活完全不能⾃理、⽣活⼤部分不能⾃理或者⽣活部分不能⾃理3个不同等级⽀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的50%、40%或者30%。
根据相关的规定,员⼯在发⽣⼯伤的时候,⾸先应该准备相应的资料再向⼈社局提请⼯伤认定。此后再根据伤残等级或者具体的伤势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旦员⼯对于补偿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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