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东省劳动能⼒鉴定程序
为了规范⼴州⼯伤职⼯鉴定⼯作,维护⽤⼈单位与⼯伤职员的合法权益,⼴州市2012年9⽉1⽇起开始实⾏新的《⼴州市职⼯伤病劳动能⼒鉴定办法》。下⾯,店铺⼩编将为您解读最新⼴州⼯伤劳动能⼒鉴定流程及相关事项,欢迎阅读。
⼴东省⼯伤职⼯劳动能⼒鉴定程序
⼀、办理条件
被劳动保障⾏政部门确认为⼯伤的职⼯。
⼆、办理程序
1、凡被确认为⼯伤的职⼯,其⽤⼈单位须在受伤职⼯⼯伤医疗期满之⽇起30⽇内,向市劳动能⼒鉴定机构申请鉴定伤残等级。
2、申请鉴定伤残等级由⽤⼈单位填写《鉴定表》⼀式四份,⽤⼈单位医务室有关医师(⼠)或劳鉴会负责⼈应在表中填写受伤职⼯病伤情况及医疗经过,并签名及加盖公章。表上须贴⼯伤者⼩⼀⼨免冠正⾯半⾝近照,并加盖⽤⼈单位劳动或⼈事部门的公章。
3、⼯伤职⼯持《鉴定表》到⼯伤鉴定的指定诊断医院作检查诊断。
4、⽤⼈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医院对⼯伤职⼯作出的诊断结论提出鉴定意见后,连同有关病历、检验结果送区劳动能⼒鉴定机构鉴定。
5、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并书⾯通知⽤⼈单位及劳动者。
四、办理时限
区劳动能⼒鉴定机构在受理劳动能⼒鉴定申请之⽇起15⽇内作出初步鉴定意见后,送市劳动能⼒鉴定机构作鉴定。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有关劳动能⼒鉴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有需要的⼈。如果对这⽅⾯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实际情况⽐较复杂的,欢迎来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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