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9年“三支一扶”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09.08.24
∙【字 号】辽人社[2009]215号
∙【施行日期】2009.08.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9年“三支一扶”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
(辽人社[2009]215号)
各市人事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2009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09]8号,以下简称《方案》)的安排部署,经过岗位征集、大学生报名、社会公示和择优选拔等程序,我省今年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招募工作已经结束,共选拔出张海丰等302名人选,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09年“三支一扶”计划确定的人选名单,组织大学生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签订《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协议书》等材料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供),并根据《方案》要求,做好大学生9月份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请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大学生在服务期间的人身安全。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大学生进行培训。
三、要认真落实“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帮助大学生解决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同时,要组织做好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不能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人选,要及时予以调整。
四、入选“三支一扶”的大学生可凭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开具的相关手续,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并由其提供免费的人事代理服务。
五、请各市于9月21日之前将《2009年辽宁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各1份)及上岗情况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以便核拨“三支一扶”大学生体检、工作生活补贴和养老保险等经费。
附件:1、2009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人选名单
2、2009年辽宁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登记表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09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人选名单
序号 | 市别 | 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和专业 |
1 | 沈阳 | 1 | 时爽 | 女 | 1987.08 | 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房地产经营与评估 |
2 | 沈阳 | 2 | 张海丰 | 男 | 1987.02 | 辽宁大学国际政治专业 |
3 | 沈阳 | 3 | 胡放 | 女 | 1984.08 | 沈阳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沈阳 | 4 | 荆晟轩 | 男 | 1985.05 | 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中医学专业 |
5 | 沈阳 | 5 | 武静 | 女 | 1984.5 | 辽宁医学院临床医学 |
6 | 沈阳 | 6 | 孙月 | 女 | 1985.03 |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临床医学 |
7 | 沈阳 | 7 | 张宇峰 | 男 | 1985.6 |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药学 |
8 | 沈阳 | 8 | 王慢 | 女 | 1986.04 | 大连医科大学护理学 |
9 | 沈阳 | 9 | 荆英 | 女 | 1984.3 |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护理学专业 |
10 | 沈阳 | 10 | 佟杉 | 女 | 1987.05 | 沈阳农业大学农学 |
11 | 沈阳 | 11 | 安慧 | 女 | 1986.6 | 渤海大学法务会计专业 |
12 | 沈阳 | 12 | 温春华 | 女 | 1987.3 | 南昌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13 | 沈阳 | 13 | 李边纪 | 女 | 1985.03 | 沈阳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 |
14 | 沈阳 | 14 | 段琦 | 男 | 1986.08 | 辽宁工业大学环境艺术设计 |
15 | 沈阳 | 15 | 安阳 | 女 辽宁美术学院 | 1984.12 | 沈阳师范大学旅游管理 |
16 | 沈阳 | 16 | 刘晓宇 | 男 | 1984.12 | 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
17 | 沈阳 | 17 | 郑国夫 | 男 | 1986.8 | 沈阳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 |
18 | 沈阳 | 18 | 田旭 | 男 | 1986.08 | 沈阳理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 |
19 | 沈阳 | 19 | 李星硕 | 男 | 1985.03 | 内蒙古农业大学林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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