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债券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目录清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业务工作底稿指引
一、为了实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公司债券业务工作底稿(以下简称“工作底稿”)编制、收集及归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并适时修订。
二、项目组应按法规及制度要求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并整理形成工作底稿。项目组应对工作底稿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作出承诺,并将有关声明存放于尽职调查工作底稿首页。
三、无论本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本公司及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有重大影响的文件资料及信息,均应作为工作底稿予以留存。对于本指引中确实不适用的部分,应当在工作底稿目录中注明“不适用”。
四、本指引相关规定仅为对本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从事公司债券主承销业务底稿编制工作的一般要求,本指引未尽之处,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
本指引相关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冲突的,以上述规定内容为准。
附件一:关于工作底稿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
附件二:工作底稿目录
投资银行总部质量控制部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年**市**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债券工作底稿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
**年**市**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项目组已按法规及制度要求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并整理形成工作底稿。项目组承诺本工作底稿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声明!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
工商查档
年月日
第一部分公司债券尽职调查业务工作底稿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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