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抵押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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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1、预告登记指当事⼈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
2、民法典(于2021年1⽉1⽇⽣效)第221条规定:“当事⼈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物权效⼒。”“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能够进⾏不动产登记之⽇起三个⽉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3、抵押预告登记作为⼀种临时性登记⾏为,既不是⾏政部门对期房交易的监管⾏为,也不能等同于直接产⽣⽀配效⼒的抵押登记,其设⽴⽬的在于期房买卖中,债权⾏为的成⽴和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之间常常因房屋建造等各种原因⽽导致相当长时间的间隔,为平衡不动产交易中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法律赋予了抵押预告登记能够对抗第三⼈的物权效⼒,但鉴于不动产物权尚未成⽴,不具备法定的抵押登记条件,故不产⽣优先受偿的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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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抵押预告登记是在房屋不具备法定物权形式,不能依法进⾏抵押登记的情况下,为了保全将来财产权变动能够顺利进⾏的临时性登记⾏为,只有当条件成就,办妥了抵押登记后,才产⽣优先受偿的抵押效⼒。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您讲解的相关知识。抵押预告登记作为⼀种临时性登记⾏为,既不是⾏政部门对期房交易的监管⾏为,也不能等同于直接产⽣⽀配效⼒的抵押登记。如果您对抵押预告登记的知识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到店铺进⾏详细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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