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岗位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识别、储备、培训、考核、激励以及离职等管理工作,保证产品品质稳定性。
2  范围
适用于所有关键岗位人员。
3  定义
序号
项目
说明
3.1
关键岗位
对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岗位;直接参与产品关键质量指标落实及管控的岗位;工序为非自动化,且无法通过严防死守管控的,等同于关键岗位管理
4  职责
4.1  行政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并具体负责:
    ——组织对关键岗位的确认和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备案;
——监督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和上岗证办理;
——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激励管理;
——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离职管理与流失率统计与分析。
4.2 关键岗位所在部门负责:
——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识别;
——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储备储备一岗多能工;
——组织相关部门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4.3 制造部负责:
——参与对关键岗位的确认;
——编制并适时更新关键岗位人员培训教材;
——参与对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资质的评定和定期再确认。
4.4 品质部负责:
——参与对关键岗位的确认;
——参与对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资质的评定和定期再确认。
5  内容
5.1  关键岗位确认与关键岗位人员识别
5.1.1  行政部组织制造部品质部、生产车间等部门,根据公司产品特点、生产工艺流程及品质管控要求确认关键岗位。目前已确定的关键岗位下表(后期更新需同步修订本文件):
序号
关键岗位
车间/部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非一线生产关键岗位包括IQC、IPQC、OQC、配料员等。
5.1.2  关键岗位所在部门根据上表识别本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建立并适时更新【关键岗位人员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行政部备案,每季度更新一次。
5.2  关键岗位人员储备
5.2.1  保证生产和品质的稳定性,一线生产关键岗位应按定编人数的20%以上进行储备 (所有关键岗位最低储备低于2人;客户有特殊要求的按约定的标准配置)。
5.2.2  生产部门关键岗位采取多能工模式储备人员,参考《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5.2.2.1顶岗人员至少具备三级资质,每月更新,同时抄送行政部备案。
5.2.3  上岗证关键岗位考核周期表
上岗证级别
考核周期(天)
重要岗位
新进到一级
≥2天
一级到二级
14≥7
二级到三级
30≥15
三级到四级
132≥90
合计
178(半年)
备注:以上为重要岗位考核周期的参考天数,具体视员工对岗位技能的掌握程度的实际情况缩短或延长考核周期(缩短周期应不低于参考周期的2/3)。
5.3  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和考核
5.3.1  制造部负责编制和适时更新关键岗位人员的上岗培训教材,由所在部门组织培训(取得三级上岗资质前不得独立从事关键岗位作业),每年检查更新。品质部、制造部负责对车间关键岗位的专项培训测试考核,统一考核标准,包含不限于培训考试、陷阱测试和效率方面的知识。
5.3.2  关键岗位人员获取三级上岗资质后,制造部应定期进行再培训和考核,即资质复审,以确保特殊、关键岗位人员持续具备岗位任职能力。资质复审周期为一年一次。
5办上岗证.3.3  制造部负责对关键岗位人员(含储备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的签发,及三级和四级上岗资质的考核评定,包括理论和实践考核关键岗位培训笔试成绩≥90为合格,小于90分不合格,二次培训考核仍不合格人员调整至普通岗位。
5.3.3  关键岗位人员的其它培训要求和考核周期参照《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5.3.4  品质部部应每月不定期监督抽查生产线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有未取得相应资质即上岗作业者,对其本人和主管、拉长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调整,对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
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3.5  对产品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及分层过程审核中符合率低于70%的工序(或者作业者),技术、品保和生产车间应重新评价已获证人员的资质,并在一个月内对该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资质降级,重新组织培训和考核。
5.3.6  非关键岗位需转岗为关键岗位,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方可转岗。
5.3.7 对于二次入职的关键岗位人员,离职年内的人员可以直接办理上岗证超过一年的关键岗位人员需进行资质复审,合格后方能办理上岗证。
5.3.8  关键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备案每月更新一次。
5.4  关键岗位人员的激励晋升、淘汰机制
5.4.1  行政部负责关键岗位人员激励方案的制定和报批,激励方案包括岗位津贴、计件绩效等。
5.4.2  公司在内部招聘基层管理人员时优先考虑从有意向的关键岗位人员中选拔,以提升关键岗位人员的发展空间。
5.4.3  每月各关键岗位评选1名优秀人员给予奖励500元。
5.4.4  关键岗位人员考核合格后给予师傅一次性奖励200元。
5.4.5  品质部对关键岗位人员通过巡检陷阱测试客诉等统计,关键岗位人员连续出现批量品质问题立即停止关键岗位操作,重新培训、考核合格后恢复上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关键岗位资格和津贴,调至普通岗位
5.5  关键岗位人员的离职管理
5.5.1  行政部对提出离职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做好离职面谈,力争挽留。并了解和确认员工离职的真正原因和动机,对真正原因进行分析和改进。
5.5.2  行政部制定并报批各相关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流失率目标,纳入所在部门的KPI考核指标。
5.5.3  关键岗位人员离职后,所在部门应及时调整储备人员的工作,确保关键岗位及时得到人员补充,并按5.2条重新进行人员储备。
6  相关文件
6.1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7  记录
序号
记录名称及编号
归档部门
保存期限
7.1
关键岗位人员清单
行政部
保持最新状态
7.2
上岗证
行政部
保持最新状态
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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